提前还贷成开年热词 借款人需与银行协商一致-环球聚焦

时间:2023-02-10 12:32:10 来源: 北方网


“提前还贷潮”成为兔年开年经济生活热词,背后折射出当下的民生百态、市场冷暖,但有些认知存在误区,有些观点站不住脚。

银行额度像小孩的脸


【资料图】

让人琢磨不透

在天津,提前还房贷排队都要1个月以上甚至3个月吗?不一定。

家住保山道的瞿女士上周日刚在建行提前还了60多万元,从申请到办完也就两三天。她告诉记者,她去年按揭贷款80万元在天拖附近买的房,2月3日她去建行网点申请用他们夫妻俩的公积金余额60多万元冲抵还贷。银行房贷经理告知“今天没额度”,最多只能还7800元。到了2月5日星期天,她又电 话问询,银行方面告诉她“今天额度很充足!”她赶紧跑去“能还尽还”了。她感叹银行的额度有点像小孩的脸,变幻无常让人琢磨不透。

家住长江道的白先生就没这么顺了。在一家国有大型银行长江道支行,他咨询提前还贷被告知“额度紧张,大约1个月以后可以批复下来。周末、节假日、账单日不予办理。”多数银行的口径也大多如此。针对“提前还贷潮”,各家银行都绷紧神经,部分银行还在内部口头通知如何高度重视和谨慎应对。

提前还房贷要缴违约金吗?农行工作人员回答:“这要看当时的合同约定。我们刚办的几例都没有收违约金。”中行的在线客服回复:“提前还款应满足的条件以及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均在我行与您签订的个人贷款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在提前还款发生时,我行将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同时给出“温馨提示:提前还款的收费标准为最高6个月贷款利息。”

一方为啥提前还

另一方为何不想要

“我去年在银行办的理财不仅1分钱没挣,还亏本几千元。股票哪敢碰,与其每月还不菲的房贷,还不如提前还了。”这是瞿女士提前还贷的理由。

记者了解到,受新 冠疫情影响收入下降、投资渠道少、理财收益低、还款压力大,是提前还贷者普遍的理由。当然,其中也不乏跟风的。

在“提前还贷潮”的各种声浪里,有些理由似是而非。我市一家股份制银行个贷部负责人说:“有人声称几年前的存量房贷利率太高了。事实上,根据2019年年底人民银行发布的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既可以将原房贷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绝大多数客户都没有选择固定利率,或者没有做选择,其房贷利率一直都是跟着LPR随行就市的──每年1月1日客户都会收到贷款银行发的最新房贷利率短信。”

那么,银行又为何不想收呢?一位房产中介经理半开玩笑地说:“因为银行不差钱。”眼下在天津买房,如果手续齐全,申请贷款的话最快当天就能批下来,首套利率也已进入“3时代”。

银行业内人士给出的理由很简单,银行业需要低价吸引存款、高价放出贷款而盈利。个人住房贷款对银行来说绝对是最优质资产,规模大、收益稳,很少出坏账。如果提前还房贷的人太多,银行稳定的利润源就减少了。加上受疫情影响,银行对外放贷的难度比以往大,资金如果出少进多,经营压力就增加了。

有些指责没有依据

有些操作触碰底线

眼下,不少银行因对“提前还房贷”表现不积极而承受舆论压力。招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认为,从法律上来讲,提前还款是对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或贷款金额的变更,的确需要借款人与银行协商一致。部分银行在合同中明确,提前还款不需要收取违约金,但借款人应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这也表明,借款人可以提出申请,但仍需银行同意之后才能提前还款。银行未立即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申请,从法律上讲并不存在问题,更无需对此负责。

董希淼提醒,通过申请经营性贷款或个人消费贷款套取资金归还住房贷款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存在法律法规、流动性和信息泄露等风险。借款人不应通过这种违法违规的“转贷”进行提前还款,避免影响个人信用,进而触碰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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