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大力培育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时间:2022-04-14 08:33:16 来源: 浙江日报


记者13日从省经信厅获悉,日前,我省出台《大力培育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将累计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万家以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0家等。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尤其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新发展阶段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代名词。截至目前,在工信部公布的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中,浙江共有470家企业入选,总数居全国第一。

引导更多中小企业走上“专精特新”之路,是我省加快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所需,也有利于培育更活跃更有创造力的市场主体、壮大共同富裕根基。当前,浙江中小企业数量位居全国前三,培育“专精特新”基础良好。

但创新能力不足、缺人才缺资金缺要素等,成为我省中小企业走向“专精特新”的“拦路虎”。针对这些共难题,《意见》对症开方。

创新方面,《意见》明确,充分发挥省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作用,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高校开展科研合作。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在全面执行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对科技类中小企业再按2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

“去年仅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一项,我公司就享受到5248万元的税收优惠。我们还入选了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巨江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金麟说,“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享受时间提前的双重利好,更坚定了我们深耕蓄电池行业的决心。”

针对中小企业普遍呼吁的知识产权需求,《意见》明确建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加速器,为中小企业布局导航,帮助中小企业少走弯路。

人才方面,《意见》提出,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符合我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直通车申报条件的,可直接申报相应高级职称。经省市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在人才评价、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按规定给予支持。融资方面,浙江已在股权交易中心设立“专精特新”专板,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股改、发债、融资。浙江还将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配备服务专员,依托企业码精准对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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