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审议 电动车“上楼”最高可罚1万元

时间:2022-03-25 13:52:19 来源: 安徽商报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农家乐、民宿等新业态及电动车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亟需作出规范。3月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安徽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下称“修订草案”),此次修订对诸多新的消防安全热点问题作了新的规定。

农家乐、民宿将有消防安全标准

修订草案在修订中,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取消和优化了相关行政审批项目,删除原条例中相关条款要求消防设施检测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和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第三方检测的规定。同时,删除原条例中相关条款要求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规定,赋予申请人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权。

修订草案对新型业态消防安全管理作出规定:从事家庭生产加工、农家乐、民宿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同时,授权省人民政府制定农家乐、民宿消防安全标准。

住宅区物业消防安全责任将细化

修订草案完善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细化了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规定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由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代管或者指定单位管理。

其中初步明确,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管理时,查验共用消防设施的完好状况,做好查验、交接记录,并告知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应当及时告知全体业主,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规定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对管理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和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进行维护管理;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业主、使用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或公安派出所依法处理等。

电动车“上楼”最高可罚1万元

修订草案明确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除了要求有条件的住宅区统一设置电动车存放和充电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加强管理。同时,增加不得“在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的禁止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相关条款规定,在建筑物的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经营单位和个人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单位和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严重消防违法拟纳入信用惩戒

此外,修订草案拟将严重消防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管理:火灾事故调查组织在火灾事故调查中,发现火灾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应当纳入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修订草案还初步明确要强化事故调查和处理,增设“火灾事故调查和处理”专章,明确非生产经营单位火灾事故调查的责任主体和权限,授权火灾事故调查组织调查火灾事故现场勘验和检查等权力,要求有关单位根据火灾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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