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职工提取公积金拟不用出具两项证明

时间:2021-12-22 14:06:51 来源: 南国都市报


12月20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增加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提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不用再出具出境定居、残疾证两项证明材料。

据介绍,公积金提取业务将出境定居证明、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残疾证》一至四级)这两项证明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事项范围。未来,职工出境定居,来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职工因出境定居已注销户籍的,可申请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来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可申请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职工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并取得残疾证(一至四级),可申请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记者易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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