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助2000万!驻马店发布制造业头雁企业培育行动方案

时间:2022-02-14 21:03:09 来源: 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2月14日,驻马店发布《驻马店市制造业头雁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21—2025年)》。力争到2025年,在全市传统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每个重点领域中,每年认定3~5家头雁企业,形成10亿、30亿、50亿、百亿级优质企业雁阵。力争每年2~3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头雁企业

《方案》具体提出:

围绕装备制造、食品制造、电子信息、汽车制造、新材料5大优势产业,化工、建材、轻纺3大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节能环保6大新兴产业择优选择一批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提升。

做强创新主体,引导入库企业对标国内一流、省内领先创新型企业,加快晋档升级,推动具有一定基础的创新型龙头企业晋级为“独角兽”和成为行业创新“领导者”。

支持入库企业创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研发推广填补国内空白、替代国外进口的产品,鼓励企业开展线上线下营销,发展跨境贸易,创新营销模式。

将投资1亿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5000万元以上的新兴产业项目、1000万元以上的新技改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需要清洁生产审核的须通过清洁化改造验收后方可纳入,优先支持入库企业申报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和各类专项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头雁企业可享受以下政策

支持企业改造升级。对头雁企业实施的重点技改项目,优先申报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单一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上限由10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补助金额不超过技改项目投资总额的30%,对符合条件的“机器换人”示范项目纳入技术改造项目支持范围,给予不高于30%的补助。

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20亿元、30亿元、40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头雁企业,由受益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支持传统优势企业发展。对当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100亿元、150亿元、200亿元的企业集团(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的资金奖励。同一企业同一事项只享受一次奖励。

责编:陈玉尧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关键词: 战略性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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