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同安区部分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时间:2022-04-20 09:04:04 来源: 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同安区部分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厦府〔2022〕145号

同安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同安区部分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厦同政〔2022〕46号)收悉。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祥、新民、西柯三个街道析置为祥、祥和、新民、新美、西柯、美林六个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后,祥街道下辖过溪、溪林2个村和溪声、祥桥、凤岗、陆丰、芸溪、凤祥、西溪、杜桥、凤岭9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凤祥社区;祥和街道下辖卿朴、瑶头2个村和阳翟、西湖、西洪塘、祥文、祥晖、祥丰6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祥丰社区;新民街道下辖湖柑、柑岭、洋厝埔、蔡宅、西山5个村和西塘、乌涂2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乌涂社区;新美街道下辖新塘、土楼、后坂、南山4个村和梧侣、禾山、后宅、兴店、凤南5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梧侣社区;西柯街道下辖西浦村和浦头、下山头、埭头、西柯、吕厝、丙洲、官浔、滨海、东海9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西柯社区;美林街道下辖美星村和潘涂、洪塘头、后田、金海、怡海、美人山、四口圳、湖安8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金海社区。

二、你区要按照行政区划管理要求,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推进祥、新民、西柯街道析置六个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确保顺利完成。进一步明确各个街道发展定位、目标和方向,适应城市化发展要求,优化资源配置、空间布局和规模结构,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同安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要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认真做好机构、人员和办公场所调配,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划转,行政区域界线核定,历史文化传承保护,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要加强工作宣传、舆论引导和矛盾纠纷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三、上述行政区划调整应在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所需经费由你区自行解决。行政区划调整完成情况请及时报告市政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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