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年」寓情理于法律 止纠纷于庭前

时间:2022-03-24 06:28:23 来源: 河南大小事儿


南乐县法院致力于家事法庭审判前调解工作,发挥家事法庭庭前调解的职能优势,努力化解家庭矛盾,既讲法律,又考虑到亲情,在和百姓一起话家长里短中化解矛盾纠纷,近日,南乐县法院通过调解,顺利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杨某(女)诉被告朱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诉称与被告结婚多年,并育有三个子女,但婚后发现两人性格不合,常因生活琐事生气吵架,近年来由于生意经营上的理念分歧,感情矛盾进一步恶化,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被告朱某辩称,离婚的前提需要原告杨某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现长女已成年,不同意原告直接抚养儿子和次女。案件承办人张和平法官与双方谈案件的同时聊家常,详细了解了原被告产生矛盾的症结,在确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承担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明晰,对财产分割、债务承担进行了合理的分配。张法官重点对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对双方进行了强调,要求双方要承担起养育和教育的双重使命,让孩子感受父母的关怀和爱,向阳生长。最终原、被告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至此该起离婚案件在开庭前调解结案。

南乐县法院重视家事案件调解,注重提高调解结案率,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同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帮助纠纷当事人维系父母亲情,帮助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着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杨洋洋

关键词: 作风建设

网站简介 网站团队 本网动态 友情链接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Copyright© 2014-2020 中原网视台(www.hnmdtv.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