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开始 4月8日截止逾期不受理

时间:2022-03-18 08:48:48 来源: 厦门日报


根据《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我市3月14日启动2022年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4月8日前接受网上申报,通过预审后,企业还需提交书面材料至相关部门。根据“申报指南”,部分申报信息如下:

一、扶持方向

重点支持符合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战略,且属于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规定的文化产业核心门类: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

二、扶持范围

(一)项目补助

1、支持文化企业参加国内文化类大型展会。

2、支持文化企业对外兼并重组做大做强。

3、支持闽台特色文化产业交流交易活动。

4、支持对外文化贸易项目。

5、支持文化企业投建文化产业集中展示和交流交易台;支持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产业化服务等公共服务台的建设和推广应用项目;支持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公共服务台项目。

(二)以奖代补

1、鼓励文化企业参与国际、国家、省举办的文化奖项活动评选,奖励国际、国家、省授予文化方面荣誉称号的文化企业。

2、鼓励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的领军企业将创意设计环节分离,设立独立的创意设计企业,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专业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

(三)贷款贴息

对文化企业从金融机构融资实施文化产业项目进行贴息,并遵循扶强扶大、兼顾小微的原则,突出向骨干文化企业、重点文化企业、重点文化产业园区、重点文化产业基地倾斜,实行差异化补助。

三、申报资格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并依法履行统计义务且已纳入文化产业统计名录库的文化企业。

2、项目补助,原则上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并对同一项目的扶持最长不超过三年(如贷款贴息、台项目),不重复享受本政策及其他市级相关扶持政策。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申报项目存在重大法律纠纷;申报单位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市直部门资金支持的;其他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的行为。

四、申报要求、材料及流程

根据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和方式不同,分别制定项目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兑现的申报要求(具体可登录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并采用网上申报、邮寄或现场递交书面材料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企业登录“i厦门”网站,依次点击“i财政—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使用法人账号密码进行登录”进行在线填报并提交相关电子材料。

2。申报时间:从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8日(逾期不受理,系统自动关闭)。

3。咨询电话:0592-2893790

(二)邮寄或现场递交书面材料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在收到通过预审的短信通知后,需在系统中打印《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并连同其他材料邮寄或书面递交给相关受理部门。具体要求请登录厦门市人民政府网查询。

(三)审核及公示

各受理部门审核同意后,于4月15日前向市文发办汇总上报相关材料。市文发办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市相关部门会审,会审后的结果通过市政府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市文发办拨付项目扶持资金。

相关链接

书面材料递交方式

1、厦门文广传媒集团、厦门报业传媒集团、厦门外图集团等市属国有文化企业,直接向市文发办申报项目。

2、归口行业管理的文化企业申报项目,联系方式如下:

3、各区文化企业申报项目,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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