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27条硬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湾区消费高地

时间:2022-02-21 09:04:02 来源: 深政观察


围绕建设全球重要商贸中心战略定位,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深圳今天正式发布“27条”新措施。

过去的2021年,深圳的消费成绩亮眼,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498.12亿元,比上年增长9.6%。不过相比深圳经济总量的成绩,消费领域仍需继续发力。

小政从深圳市商务局官网查询获悉,《深圳市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印发。《若干措施》共八部分,合计27条,重点聚焦于补齐商业和消费领域发展短板,锻强优势长板,培育引领消费时尚的台和领先的商业企业,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湾区消费高地。

去年以来,深圳市第七次党代会、市政府工作报告都将“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作为重点工作予以推动,并印发了《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创造消费新需求的行动方案(2021-2023年)》,启动实施“十大消费行动”。

小政认为,此次发布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27条”措施,将进一步推动深圳消费供给质量、供给体系全面提升。深圳有望在今年实现社消零总额突破万亿元大关。

小政梳理后发现,新推出的“27条”措施主要围绕推动解决制约消费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和培育龙头企业等,具体包括:

建设国际一流商业载体

提出加强商业设施建设统筹规划、打造世界级地标商圈、建设国际一流商业消费街区等3条措施,从商业用地保障、高端商业项目、一流商业街区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

加快福田中心商业区、后海超级商业区和罗湖核心商圈建设。高标准建设华强北步行街、香蜜湖国际高端消费区、深超总核心商圈、前海妈湾商圈、大浪时尚小镇、龙华核心商圈、沙头角深港国际旅游消费合作区等一批重点商圈。加快推进东门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打造全国示范步行街。加快中英街振兴发展,打造深港融合特色消费街区。

各区政府分别制定辖区商业网点规划,加大力度重点打造1—2个核心商圈。全市用5年时间建成10个以上的特色商圈(步行街)和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市财政对验收达标的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区财政按1:1比例进行配套奖励。

集聚全球优质商业资源

提出汇聚高端消费品牌资源、引入国际一流商贸企业、打造消费资源全球配置枢纽、扩大汽车消费和网络零售规模、推动免税经济扩容提速等5条措施,大力发展“首店经济”“首发经济”,实施“品牌瞪羚计划”,发展免税经济等。

做强“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对引入国内外知名品牌的运营企业,每个品牌奖励2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对在深设立独立法人机构的知名品牌奖励50万元。

支持中高端消费品牌跨国公司在深设立全球总部、区域总部、功能型总部,布局产品创新中心和消费体验中心等。对新引进的国际知名商贸企业在深落地项目投资额达到2亿元的,给予1000万元奖励。

鼓励国企开展高端消费资源全产业链布局,探索建设电子元器件国际集散中心、深圳珠宝玉石综合贸易台,稳定产业链和供应链,打造消费电子、黄金珠宝、时尚服饰等高端消费资源集散地。

加快存量老旧车淘汰,鼓励汽车以旧换新。优化二手车交易模式,对二手车经销额,按照0.5%的比例给予奖励。

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推动建设具有深圳特色的市内免税店,引导境外消费回流。优化通关和签证便利措施,完善境外旅客服务中心等配套,优化“离境退税”服务和加强消费维权,推动“即买即退”政策落地,探索“电子退税”政策试点,力争到2025年在全市新增200家离境退税定点商店。

培育创新型领军商业企业

提出实施“深商卓越计划”、加快培育深圳本土品牌、打造全球新零售发展高地和提升数字生活服务水等4条措施,从鼓励企业做大规模、企业数字化和新零售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

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收购整合、强强合作,打造世界级商业集团。对批发零售企业(集团)零售额每增长1亿元奖励50万元,对住宿餐饮企业营业额每增长1000万元奖励5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奖励上限1000万元。

在消费电子、时尚服饰、黄金珠宝、钟表眼镜、国潮新品、美颜美妆、饮料食品等细分领域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对入选的品牌给予200万元奖励。

实施“数字兴商工程”,大力推进商贸企业消费场景数字化和信息化,对数字化项目按实际投入的20%,最高给予300万元资助。到2025年培育5家以上营收超100亿元新零售示范企业。

打造多元多层次消费新场景

提出布局潮玩潮购消费新场景、打造都市夜间消费新场景、全面升级文旅体展消费新场景、拓展民生服务消费新场景等4条措施,规划布局一批迎合个化、多样化、体验型消费需求的消费新场景,全面丰富我市消费供给,提升消费各领域满意度、知名度和吸引力。

加快发展新品首发、时尚秀展、科技体验、主题乐园等体验式、场景式业态。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和产业链集聚优势,支持企业利用增强/虚拟现实(AR/VR)、全息投影等新技术创建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新场景。

依托商圈和景点,聚焦“夜游、夜购、夜娱、夜市、夜赏、夜品”,培育一批夜间消费新场景。开放公园、广场、绿道等城市公共服务空间,打造一批兼具城市美学和光影艺术特色的消费场景。

重点推进融创冰雪世界、乐高主题公园、小梅沙改造等“消费+文旅”项目建设。加快建设粤港澳国际游艇旅游自由港,优化提升“海上看深圳”项目。加快海洋主题博物馆建设,筹办更多高级别国际论坛、会展、赛事,大力发展水上运动、冰雪运动等新兴旅游项目,加快打造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和旅游消费目的地。

创建享誉全球的消费环境

提出提升国际化消费服务功能、完善新型商业基础设施、建设消费者满意城市、打造“深圳购物季”等活动品牌等4条措施,计划依托国际化街区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我市消费领域软硬件环境,打造国际一流的消费环境,构建对接国际规则的消费保障体系,大力提升消费满意度。

建立面向全球的国际交通网络,实施入境签证便利化,落实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推动更多口岸实施24小时通关。健全游客服务中心布局,加强国际语言环境建设,规范重点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公示语译写和使用,打造一批国际化街区,提升游客舒适度。

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开展智慧街区扩容提质行动,加快布局5G基站、电商直播基地、智慧停车场等新基建项目,发展城市美学和光影艺术,科学设计、精细管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若干国际一流的智慧化、数字化商圈。

加快实施“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工程”“消费维权机制优化创新工程”和“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探索建立消费后评价制度,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建立跨境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开通入境游客消费维权绿色通道。

举办“深圳购物季”“岁末欢乐购”等系列促消费活动,持续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城市购物嘉年华。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促消费活动的整体策划和营销推广,对经备案后举办全城联动的综合型主题活动的单位,按实际投入给予每场活动最高200万元资助。对经备案后举办各分项活动的单位,按实际投入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厚植企业发展的肥沃土壤

提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商业高端人才支撑、加强粤港澳等区域消费市场联动等3条措施,计划从运营成本、监管环境、人才聚集、城市消费嘉年华整体推广和大湾区消费市场联动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构建最有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探索商业连锁企业试行“一市一照”“一照多址”商事登记,推行“证照联办、一照通行”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户外大型商业活动分级管理,优化大型促销活动报批程序。开展商圈和特色商业街负面清单试点,放宽户外广告和外摆位管理,简化户外广告、企业招牌设置审批程序,允许有条件的沿街店铺开展外摆位经营。鼓励在有条件的街区、广场、公园等城市公共场所开展促销活动。

大力引进培育复合型商业运营、活动策划、品牌传播等领域专业人才。鼓励国际化商业服务人才来深创业。实施“商业菁英”培养计划,开展“最美店长”评选,大力弘扬“顾客至上”服务理念。

深度对接香港北部都会区发展规划,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在发展智慧零售、引进知名企业、打造特色品牌等方面合作共建,在会展业、旅游业等方面合作互补,促进大湾区消费资源的自由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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