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河南建设考核结果将影响“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时间:2022-01-24 18:03:05 来源: 郑州日报


“提到考核,大家会普遍关注考核结果的认定和运用,那么,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在这方面是如何考虑的?”1月24日上午,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对此,河南省司法厅依法行政指导处处长陈晓伟表示,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后,予以通报。

考核结果抄送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文明办、省委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建设创建、营商环境评价等项目相关内容的评分依据。

考核等次为合格、不合格的,制发法治建议书,向有关单位提出取消考核对象先进等次或评先资格建议。中央驻豫单位的考核结果同时抄送国家相关部委。

对连续2年考核优秀的地方和单位及主要负责人报省委、省政府按规定给予通报表扬或者奖励。

对在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对抽查获得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在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推荐或者命名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地区时予以优先考虑。

对年度考核排名最后和退步较大的地方和单位通报警示,对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者发生重大法治问题的地方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考核对象需按要求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考核对象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文/图

关键词: 河南 政绩 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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