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健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覆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8类人群

时间:2022-01-20 13:39:44 来源: 北京青年报


北京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保局、市退役军人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北京市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作为对本市2016年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的完善和升级,《通知》将保障对象由6类人群扩大到8类。

2019年以来发放补贴3亿元

2005年,北京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试行)的通知》,提出当相关价格指数出现较大幅度上涨,且持续一定时间,造成城乡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明显增加,影响基本生活的,通过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等方式实施应急救助。

落实国家有关要求,2014年、2016年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相应对本市联动机制进行了两次完善,不断扩展覆盖人群、提高补贴标准、提升发放效率。

年来,先后受非洲猪瘟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食品价格一度高位运行。本市严格按预案要求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2019年5月至2020年6月连续14个月,及时足额向城乡低保等6类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运用资金约3亿元,均每月惠及群众20余万人,有力地减轻了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保障对象扩大到8类人群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此次修订主要变化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扩围,保障对象由6类人群扩大到8类。《通知》贯彻落实国家要求,进一步扩大保障对象范围。

2016版预案的保障对象主要是6类人群,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享受定期抚恤金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孤残儿童。《通知》在此基础上,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两类人群纳入保障范围,努力使特殊儿童群体健康成长成才,充分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其次是提速,当月将价格临时补贴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除了扩大覆盖范围,此次《通知》的另一大亮点是“提速”。将补贴发放时间由相关价格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进一步缩减至价格指数发布当月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最后是加力,“调标”不“停补”。按照修订前机制规定,当相关社会保障待遇标准调整时,将中止联动机制,停发价格临时补贴。《通知》修改了原来的中止条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考虑到价格补贴具有临时、短期,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在社会保障标准常态化调整时,只要相关价格指数达到机制启动条件,仍坚持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二者统筹兼顾,共同形成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合力,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力度。

必要时将发放临时补贴

据介绍,此次修订在启动条件、补贴标准等方面均基本延续原有规定。具体来说,启动条件方面。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对补贴范围内的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方面,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本市当年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

目前,市发展改革委正会同市相关部门深入研究2022年按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有关工作。市区两级各有关部门将高效紧密衔接,密切跟踪价格变化,优化内部流程,确保一旦达到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及时足额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负担,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文/本报记者李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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