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入河(海)排放口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将于1月20日起正式施行

时间:2022-01-12 14:25:10 来源: 深圳晚报


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深圳市入河(海)排放口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将于1月20日起正式施行,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入河(海)排放口监督管理,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举报。

深晚记者梳理发现,《办法》根据排放的尾水水质及用途,将入河(海)排放口分为一般入河(海)排放口、重点入河(海)排放口、生态补水口、异常入河(海)排放口共4种类型,并按照不同类型,实施分类监管。

其中,异常入河(海)排放口指的是,未经备案,且在一周内出现两次及以上(非同一天)水质未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的排放口,包括混入生活、商业或者工业等各类废污水的雨水管网排口、直接排放各类废污水的排口,以及因临时应急需要而设置的排放口。《办法》明确,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对异常入河(海)排放口进行巡查监管,对直接排放商业、工业等经营活动废污水的排口,依法关闭拆除。(记者 吴洁)


网站简介 网站团队 本网动态 友情链接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Copyright© 2014-2020 中原网视台(www.hnmdtv.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