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草案进入“三审”

时间:2021-12-02 14:49:49 来源: 湖南日报


今天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

为体现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两者并重的立法理念,三次审议稿中网络安全保障和信息化促进两项内容,经相应修改、充实后,所占比重大体相称。

如何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所涉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作出准确界定,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效率?据悉,三次审议稿在征求省委编办关于机构和部门职责建议的基础上作了修改完善,对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议事协调机构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网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在网络安全保障方面,除了对上位法规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加强保护以外,三次审议稿还对本省的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作出规定。如增加了“网络运营者处理重要数据的保护义务”等规定,明确开展重要数据处理的网络运营者应当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机构,制定实施数据安全保护方案和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

在信息化促进方面,三次审议稿明确省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共数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的公共数据共享交换台和开放台,促进公共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数字技术与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同时对智慧城市建设作了规定。(全媒体记者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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