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印发 将探索对生养子女给予普惠性经济补助

时间:2021-11-25 14:04:02 来源: 深圳特区报


11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广东统筹城乡区域的公共服务制度更加健全,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保障机制更加成熟,高水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人民群众能够享有更加丰富、便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规划》提出,广东常住人口数从2020年的1.2624亿人增加到2025年的1.32亿人(预期),人均预期寿命从2020年的78.4岁提升至2025年的大于79岁;依法组织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修订《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支持生养子女的税收政策,完善住房、休假、保险、就业等支持政策,积极吸纳国际社会有益经验,探索对生养子女给予普惠经济补助。

《规划》强调,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公共服务融通共享。

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民生规则衔接方面,《规划》提出,加快推动粤港澳三地社会民生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标准对接,提升市场一体化水,推动由商品、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促进港澳居民在大湾区内地九市享受同等待遇;深化高等教育合作,支持港澳高校到内地合作办学,推动高等专科学历互认和高等教育特定课程学分互认;推进社工、医师、教师、导游和金融、会计、规划、建筑、设计等领域职业资格单向认可或互认;进一步完善港澳居民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的政策措施,探索面向港澳地区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推动粤港澳三地社会保险制度衔接互通;深化养老服务合作,积极对接港澳康养服务产业,为港澳居民在粤养老创造便利条件。

在发挥广深“双城”示范带动作用方面,《规划》提出,支持广州、深圳在公共服务机制和政策方面先行先试,构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出台实施放宽市场准入的特别措施,在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领域部署一批准入开放的特别事项,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辐射带动全省其他区域提升公共服务水;支持打造医疗卫生高地,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先行先试国际前沿医疗技术,开展国际前沿药品临床应用;支持打造全球人才高地,加快建设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

在促进珠三角地区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方面,《规划》提出,促进中心城市与周边城乡优质公共服务共享,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新增优质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资源向外围城乡辐射,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以外围公共服务的提质推动人口向外围疏解;支持地级以上市之间加强政务服务合作,探索推出一批“跨城可办”事项;加快区域内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推动广州、深圳与珠三角地区其他地级市共同编制公共服务相关规划,协同制定相应管控政策,建立健全交界地区协调发展机制,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培育壮大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等五大都市圈,强化都市圈内市政基础设施协调布局和产业分工协作,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记者 刘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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