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为两批历史建筑颁发《南京历史建筑保护告知书》

时间:2021-09-18 11:34:34 来源: 金陵晚报


历史建筑如何保护传承与合理利用?9月16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就第一批、第二批279处历史建筑编制图则进行公示和征询意见。公示期结束后,将为两批历史建筑颁发《南京历史建筑保护告知书》。

2017年3月、2018年7月,南京市先后公布了第一批68处、第二批211处历史建筑保护名录。2020年,南京在全国首创《南京历史建筑保护告知书》 制度,给历史建筑颁发“告知书”,明确历史建筑所有人、管理人权利,建筑使用、转让、出租等内容。此次编制图则,则是全面落实该制度,也是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转让、租赁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明确历史建筑的重点保护部位和一般保护部位,对历史建筑提出分级保护要求。

图则由文字和图纸两部分构成,文字部分包括历史建筑名称、公布序号、所在位置等基础信息,并提出合理利用建议、禁止使用功能等保护内容。文字右侧,则附带该建筑的区位图和现状图片。如,北河口水厂街7号的保护图则显示,该建筑又称一泵房,始建于上世纪30年代,目前仍存留1930年购于法国的管道,是中国第一座自主建设的现代水厂。图则提出重点保护立面,不得在其上增加外部设施。可在不损坏历史建筑核心价值要素的前提下,进行多功能使用,如文化博览场所、创业产业办公场地等。

记者从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了解到,南京市为这279处历史建筑编制图则,开展权籍调查,完成每一处历史建筑的不动产单元号。公示期结束后,南京市年内将着手将告知书颁发到每一处历史保护建筑的产权人手中,预计年底颁发完毕。

《南京历史建筑保护告知书》明确了使用和保护的要求及法律责任,也便于历史建筑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依法依规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修缮、改建改造、合理利用。在保护方面有违法行为的,各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并对其进行信用信息记录。(□南报融媒体记者 何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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