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规定 对企业信用进行分类管理

时间:2021-08-12 14:11:20 来源: 深圳晚报


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信用越好,级别越高;信用越差,级别越低,越“被关注”。8月11日,深晚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了解到,市市场监管局于日前发布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规定,对企业信用进行分类管理。

据了解,市场监管部门依托深圳市商事信用与事中事后智慧监管系统(双随机和联合奖惩系统),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模块,实现对企业信用风险自动识别、自动分类,动态调整更新以及分类结果共享应用等功能。

企业信用风险指标体系由经营与变更情况、登记与许可信息、处罚与负面名单、案件与投诉举报、评价与表彰记录等5个维度组成。各维度的具体指标项和权重实行动态管理,由市市场监管局对信用风险进行全方位评估。

深晚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根据信用风险指标体系5个维度的综合得分,企业风险等级分为5个级别。其中,A+级,综合得分最高,表现为经营状况稳定,存续合规等风险发生概率低;A级、B级、C级、D级则相应降低。企业被“吊销”、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被除名、被责令关闭的,则直接判定为E级企业。

此外,文件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项整治等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提升监管精准化和智能化水。比如对于信用风险等级为A+、A级的企业,可逐级降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被抽中的,可以采取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非现场检查措施。除“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专项整治、案件线索转办交办外,一般不主动实施检查。

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结果仅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内部配置监管资源、实施差异化监管的依据,不向社会公开,确保数据安全和信息安全。(记者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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