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建立三项机制 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或被问责

时间:2021-08-09 14:54:52 来源: 新安晚报


全面压实行政应诉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庭前提醒+庭后通报+个案约谈”三项机制,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并推动该项工作由重数量向重质量的阶段转变……今年5月,安徽省宿州市各级行政机关已全面实现负责人100%出庭应诉的目标。

【成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今年4月,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任某某诉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代表宿州市人民政府出庭应诉。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复议应诉科负责人作为市政府委托代理人,砀山县副县长作为第三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案件主要涉及复议程序合法、行政赔偿标准适用及赔偿范围是否全面的问题。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和第三人就案件进行了陈述、答辩,并结合举证情况,展开了充分的质证和法庭辩论。

该案也是宿州市全方位推进、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的缩影。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宿州市各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案件共448件,负责人出庭应诉412件,出庭应诉率91.96%。5月份,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已全面实现负责人100%出庭应诉的目标。

【保障】三项机制协同发力有效化解矛盾

在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一张局负责人出庭应诉轮流表,针对法院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确保有局负责人出庭应诉。

今年初,埇桥区法院开庭审理魏某某、李某某诉讼撤销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房地产权证》行为一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收到区法院应诉通知书后,要求相关业务科室在2个工作日内整理好材料,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法律顾问、相关业务科室在5个工作日内商讨案情全面做好应诉准备,对相关诉讼要求进行反复商讨,准备若干应对方案,切实保障出庭效果和应诉水

行政应诉不止步于出庭,更是高效发声。为此,宿州市建立“庭前提醒+庭后通报+个案约谈”三项机制,各级法院在案件开庭前,会将开庭信息提前通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由司法行政机关提醒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时出庭应诉,逐案提醒,督促出庭。

同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台账,对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判决情况进行统计,以月为周期进行通报,反馈情况。对按要求但未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由司法行政机关提请政府进行约谈,并视情况予以问责,个案约谈,责任追究。

三项机制协同发力,出庭负责人应诉能力、参与协调化解争议积极显著提高,既有效解决了矛盾纠纷,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也提高了依法行政水

【感受】负责人积极协调可推动案件结案

记者了解到,目前,宿州各市县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之间建立了行政诉讼案件情况通报、信息共享、重大疑难问题会商等工作机制,由专人担任应诉工作联络员,合力推动行政应诉工作开展。

“通过负责人出庭,既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与行政相对人面对面进行沟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的期待,也对执法行为存在的不规范和亟待改进的方面进行了全面了解。”宿州市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潘庆飞告诉记者,从期的案件看,通过出庭负责人积极参与协调沟通,有些案件最终通过协调结案,切实解决了行政争议。

潘庆飞表示,下一步,将配合市司法局积极通过培训、监督等方式,不断提高出庭负责人应诉能力和参与协调化解争议的积极,让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从重数量向重质量阶段转变,切实发挥协调化解争议的作用,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方柠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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