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二手小汽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时间:2021-07-22 14:00:26 来源: 深圳商报


7月21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深圳市二手小汽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深圳将向二手车经销商配置交易周转指标,为便利市民车辆更新,提高二手车流转效率,促进二手车交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8月20日前反馈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二手小汽车交易周转指标(以下简称“周转指标”),是指深圳二手车经销商收购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小汽车,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时使用的指标。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二手车经销商可以申请配置周转指标额度:1.具备定点存放周转二手车条件,且存放能力与周转指标申请量匹配;2.建立周转指标使用管理,周转二手小汽车定点存放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周转指标额度配置周期为一年。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中心以二手车经销商上一年度二手车交易量为基准配置周转指标额度,最高不超过基准的10%;首次配置以2019年度的二手小汽车交易量为基准。注册成立不满一年的二手车经销商,其周转指标的额度可以按其注册资金和经营规模等因素,参考现有类似规模二手车经销商的交易量基准进行配置。

《征求意见稿》要求,二手车经销商与原车辆所有人签订购车协议时,要明确约定车辆在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方面的责任。车辆申请周转指标之前,须消除交通违法记录,处理完毕交通事故。

按照规定,只有可以取得深圳市小汽车更新指标的小汽车方可申请使用周转指标。不得以周转二手小汽车申请其他指标。使用周转指标的二手小汽车必须临界报废期2年以上。 周转二手小汽车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后,相应周转指标额度自动释放可在本年度内继续使用。

为什么要新增配置周转指标?由于深圳汽车限购,目前市民若要置换车辆,必须先找到已经取得指标的“下家”出手,然后才能上网申请更新指标。

而二手车周转指标推出后,符合条件的二手车经销商,可以直接通过周转指标来完成车辆的收购及销售;作为原车主的市民,也不必等新买家出现,就能直接将车过户给经销商,从而第一时间取得更新指标。这意味着,二手车交易效率有望明显提升,并有望推动二手车交易市场由传统经纪模式向经销模式升级。(记者 肖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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