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自贸区拟推“容错机制”鼓励创新 出现失误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时间:2021-07-16 14:32:33 来源: 新安晚报


2020年9月,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揭牌。为推进和保障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从现在起至8月12日,《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面向公众征集意见。据悉,安徽将建立完善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容错机制,改革创新事项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者出现失误,可依法免除或者减轻相关责任。

出现失误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草案》鼓励和支持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支持依法“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提出建立完善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容错机制,改革创新事项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者出现失误,但决策执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依法免除或者减轻相关责任。

对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创新活动。对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扬、激励。加快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提供更多的贸易便利,自贸试验区要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动长三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合作,推动实施海关、边检、海事、税务、外汇等管理部门信息共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同时,培育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完善海关监管、税收征管、跨境支付、信息物流等支撑系统建设,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国内区域布局、经营主体、商品结构和贸易方式。支持培育合肥江海联运中心、芜湖江海联运枢纽、蚌埠淮河航运枢纽,加强与长三角港口群其他港口合作互联,主动参与长三角世界级机场群协同发展,构建内畅外联的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

提升与交通基础设施配套衔接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发展航空物流,加强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的有机衔接,推动多式联运发展,发展物流新业态新模式。拓展提升中欧班列功能和覆盖范围,鼓励建设中东部地区连接中亚、欧洲的铁水联运大通道,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合作。鼓励“校研企”共建研发机构

《草案》提出,在自贸试验区内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构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多元投入机制,推动前瞻基础研究和多学科交叉前沿研究。

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聚焦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台建设,创新技术攻坚机制,提升创新链整体效能。支持参与制定国内量子相关测评、标准体系,参与国际量子产业相关领域标准制定,推动量子科技成果转化。

鼓励支持境内外科研机构、高校院所和企业在自贸试验区设立或共建研发机构,支持领军企业、相关高校院所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牵头组建新型研发机构。

未来,将在自贸试验区内促进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量子信息、5G与实体经济、制造业的系列化融合应用,加快推进靶向药物、基因检测、生物可降解等研发产业化,重点培育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量子信息、智能家电等产业创新能力,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融合,强化创新链产业链精准对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姚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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