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物协发布指导意见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尽快建立业主共有资金共管账户

时间:2021-07-16 13:33:12 来源: 深圳特区报


业主委员会未能换届,导致基本账户资金不能支付,怎么办?日前,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发布了《关于业主委员会未能按时换届导致基本账户资金不能支付的预警及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尽快建立业主共有资金共管账户。业委会换届期间,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与原业委会和换届工作小组沟通,协助开展好换届工作。

业委会到期未能按时换届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正常运作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建议社区居委会依规代行业委会职责;或重新使用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开设的原业主共有资金共管账户,或者在数据共享银行新开设业主共有资金共管账户,同时将账户更换的情况告知全体业主,并做好相关账目资料的接收工作。物业服务企业也要关注基本账户的管理情况,提醒业委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发现风险隐患及时报告。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依规与业委会签订服务合同,不得签署约定由业委会发放物业企业员工工资等款项的合同等。已签订的合同中存在相关风险的,应尽快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给予纠正和完善。(记者 秦绮蔚 通讯员 魏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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