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发布 天津明确了报名条件等事项

时间:2021-06-07 11:50:05 来源: 天津日报


从市司法局获悉,《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日前已发布。公告结合司法部有关规定,依据天津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报名条件、报名时间、考试费用等事项,明确客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24日,考试时间为9月11日、12日;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7日。

《公告》明确提出天津地区报考的具体条件以及报名所需材料。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8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的交纳考试费期限内办结网上支付手续。报名人员交纳客观题考试的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2020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1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1年主观题考试。

(记者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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