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通报“5·29”突发恶性刑事案件情况 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男子已被刑拘

时间:2021-05-31 14:07:54 来源: 金陵晚报


5月30日13时许,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5月29日晚一男子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案件。发布会上,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卫健委分别介绍该案件调查进展及伤者救治情况。

南京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李明杰介绍,5月29日21时45分许,南京公安110接群众报警,称秦淮区金銮巷有人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公安机关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于21时49分到达第一现场开展调查和追缉工作。经查,犯罪嫌疑人吉某某(男,41岁,江苏滨海人,在南京无业、无固定住所)与前妻张某(女,42岁,江苏睢宁人)因感情纠纷等矛盾,在金銮巷(第一现场)驾驶租赁的白色标致牌轿车撞倒前妻张某与其朋友刘某某(男,43岁,安徽宿州人)及路人何某某(女,54岁,暂住在本市秦淮区),随后下车持刀捅伤刘某某,又上车驾驶车辆数次碾轧张某后开车逃窜,在程阁老巷路口将路人鞠某某(女,24岁,本市人)撞伤。

随后,吉某某驾车在中山南路和中山东路路口(第二现场)与张某某(男,本市人)驾驶的黑色别克牌轿车相碰擦,吉某某下车割伤自己的脖子,张某某等人见吉某某持刀且身上有血遂弃车离开。因白色标致牌轿车安全气囊弹开已无法行驶,吉某某即驾现场碰擦的黑色别克牌轿车沿中山东路往东快速逃窜,在洪武路和中山东路路口(第三现场)与多辆汽车发生碰撞,并将两名路人周某某(女,27岁,本市人)、陈某某(女,25岁,本市人)撞伤。其所驾车辆失控撞至路牙无法继续行驶,即窜入停在现场的一辆宝马牌汽车,驾车左拐往洪武路逆向行驶,与被堵在现场的车辆发生正面碰撞无法行驶。此时市民邱某某(男,33岁,本市人)前来阻止,吉某某下车持刀将邱某某捅伤。22时07分,吉某某被赶到现场的民警控制。目前,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受伤的犯罪嫌疑人及受害群众被送往医院救治。

据介绍,案件发生后,江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做好救助伤员、查明情况等工作。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韩立明第一时间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就案件侦办、伤员救治等工作进行调度,并赴医院看望受伤人员,指导救治工作。市相关部门第一时间抢救受伤人员、控制犯罪嫌疑人、恢复现场秩序、开展案件调查,对案件中的受害者,特别是无辜群众表示慰问,对见义勇为群众表示敬意和感谢。

李明杰介绍,经初步侦查,这是一起由吉某某因个人感情等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公安机关正在严格依法抓紧办案,犯罪嫌疑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南京市公安机关将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加强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严打高压态势,不断深化安南京建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李明杰介绍,案件发生后,许多热心市民向警方报警并现场协助阻止犯罪,对热心群众的见义勇为行为我们表示敬佩和衷心感谢。李明杰说,相关部门正在对有关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了解。我们将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更好凝聚城市发展正能量,建设更高水安南京。

南京市卫健委副主任杨大锁介绍,5月29日晚间,市急救中心于21:46起陆续接到三次呼救电话,第一时间先后派出8辆救护车组到达现场,接送8名伤员前往医院。事发后,市卫健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预案,连夜组织医务人员开展伤者的救治工作,对重症患者派出多学科专家联合会诊、全力指导抢救。各收治医院均成立了应急救治专家组,采取一人一策,最大限度抢救伤者的生命、减少伤残。

截至记者发稿时,8名受伤人员中,除1人为轻微伤已于当晚出院外,还有7名受伤人员在医院接受治疗。包括中度伤1人,重伤2人,危重4人,目前生命体征均稳。其中,网民关注的被刺伤的“胖哥”已接受急诊腹内探查修补手术; 犯罪嫌疑人前妻,因全身多处碾轧伤目前在ICU诊治; 犯罪嫌疑人目前已做气管插管、接受颈部外伤手术,在ICU治疗。“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力组织力量,按照救治方案,抢救伤者生命,最大限度减少伤残,并开展心理干预。”杨大锁说。(融媒体记者 朱静)


网站简介 网站团队 本网动态 友情链接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Copyright© 2014-2020 中原网视台(www.hnmdtv.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