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发布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通知 坚持属地招生坚持公民同招

时间:2021-05-28 14:28:44 来源: 都市快报


昨天,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就招生计划、招生范围、资源统筹、指标到校制度等10个方面的内容作出统一规范。

《通知》要求,各地要摸清底数、做好规划、优化结构、控制规模,科学核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于2021年全面建立市级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台,切实加强招生计划和录取过程管理,从严控制大校额、大班额现象。

围绕规范高中招生秩序,阻断违规“掐尖”的现象,《通知》明确提出了“坚持属地招生、坚持公民同招、坚持统筹调配”原则。

《通知》细化了四类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地处县(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市)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城区(指主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可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不得超越城区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省属高中和高校附属高中,均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相同。

针对区域之间普通高中资源不衡问题,根据《通知》精神,浙江省将启动实施普通高中资源省、市两级统筹机制。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县(市、区),可申请由所属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招生计划统筹调配,合理安排市域内生源不足的民办高中跨县(市、区)招生;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设区市,可申请由省教育厅进行招生计划统筹调配,合理安排生源不足的民办高中跨设区市招生。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在统筹安排跨区域招生计划时,将严格控制招生计划数量。

着眼于促进初中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通知》还进一步对优质高中指标分配到校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从2021年起分配比例不低于60%,并且分配名额向薄弱初中学校倾斜,确保每所初中学校都能有一定比例的学生进入优质高中就读;从2022年起不跨区域分配指标,防止跨区域掐尖招生。同时,鼓励城市优质普通高中和县域薄弱普通高中建立结对帮扶机制,促进薄弱普通高中提质发展,但严禁优质高中以帮扶为名选拔“尖子”学生搞人籍分离、实施“委培”等“变相掐尖”做法,真正实现由跨区域“招好学生”到“送好资源”转变。

为确保普通高中招生新政落到实处,《通知》明确了“十个严禁”,包括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等。

对违反“十个严禁”的学校要坚决查处问责;对民办高中违反招生规则和招生秩序的,要依据相关规定减少其招生计划及统筹计划,并与年检结果相挂钩。省教育厅将加强明察暗访,并接受各地和群众举报、监督,一经查实违规招生行为,将首先问责教育主管部门,并对于违规招录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记者 胡信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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