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出台耕地破坏鉴定暂行办法 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时间:2021-05-20 14:34:40 来源: 新华日报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月30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连云港市耕地破坏鉴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实施,科学规范连云港市耕地破坏鉴定工作,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办法》共16条,主要从耕地破坏鉴定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鉴定机构和专家库设置、鉴定条件、鉴定程序等内容依法进行规范。明确规定,主要适用于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涉嫌犯罪的耕地破坏行为中需要进行鉴定而提出的申请,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社会主体提出的申请,后者可以向有资质的第三方申请鉴定。

如何界定“耕地破坏”?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曹文斌表示,《办法》中所称的“耕地破坏”,是指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压占、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永久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含五亩)或者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含十亩)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行为。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孔令泰表示,今后将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强化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夏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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