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为破解“停车难”立法:收费停车场免费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时间:2022-02-23 08:03:17 来源: 大河报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邵可强

停车难成为当前城市管理中的痛点难点,如何破解这一民生难题?2月22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关于《信阳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审查情况的报告。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注意到,《条例》中惠民利民举措多多,如要求政府积极利用各种资源和空间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共享”停车场,设置时段性道路免费停车泊位,收费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等。

信阳城区停车位缺口超过14万

“一方面停车供需矛盾突出,一方面停车管理还存在体制机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问题。因此,《条例》制定出台很有必要。”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延虎介绍说。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信阳城区常住人口增至100多万,汽车保有量24.6万辆。根据住建部《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的规定,人口规模大于50万的城市,车辆与停车泊位比例应为1∶1.1至1∶1.3之间,按照1∶1.1的最低配比,中心城区的停车泊位总需求约为27.06万个,而目前缺口近14.79万个,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当前上位法规定较为笼统,亟须通过地方立法细化相关规定,理顺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构建方便快捷的停车秩序,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条例》被确定为立法审议项目后,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将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民生工作全力推进。

2021年12月28日,信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条例》。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收费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该《条例》的审议修改稿共6章,44条。整体突出“三个一部分”,即拟在增加总量供给上,建一部分停车场;充分利用现有存量上,激活一部分停车场;发挥停车场的资源属性,市场化一部分停车场。

其中,明确要求政府积极利用各种资源和空间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加大供给。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停车场。规定不同的收费政策,充分利用价格杠杆作用,调节市场供需。

针对一些专用停车位利用率低的现象,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实现停车资源共享。

医院、商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停车场可以错时向社会开放闲置空余车位,提供有偿停车服务,盘活大量闲置的车位。

扩大免费停车场范围,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车场免费停放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鼓励公共停车场和其他专用停车场根据市、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免费向公众开放。

为了解决停车泊位与停车需求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停车问题,条例作了具有极强操作性的规定。明确小区周边道路具备夜间等时段性停车条件的,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听取小区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意见基础上,提出合理的道路停车方案,设置时段性道路免费停车泊位。

此外,建立统一的智能化停车管理信息系统。推行电子收费,加大推广停车智能化、信息化,推动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对各类停车场实时信息进行动态管理。

责编: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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