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39号通告:加强(来)返郑人员报备管理

时间:2022-01-30 21:09:02 来源: 郑州发布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近期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和加强(来)返郑人员报备管理的通告

(2022年39号)

目前,郑州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刚刚战胜此轮疫情,并迎来虎年春节,欢迎在外生活、拼搏的郑州市民返乡,同时我们也将面临着人员密集流动带来的风险,郑州市将本着精准疫情防控的原则,避免对来(返)郑人员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春节,经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春节期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予以调整,加强来(返)郑人员报备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郑州市域外来(返)郑人员,须提前3天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报备,并登录“郑好办”APP——返郑人员登记管理系统,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未按要求提前登记报备人员须在抵郑后24小时内完成信息填报。省外人员和省内发生疫情的地市人员入郑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郑后请按属地要求,严格落实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

2、凡未按要求提前报备的来(返)郑人员,郑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推送提醒短信,收到提醒后须在24小时内完成报备,并落实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个人防护责任,郑州健康码将赋“红码”,被赋“红码”人员,应立即联系居住地所属社区,报告健康码状况和提醒短信内容,按社区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在个人风险未解除前,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型场所。

3、凡按要求主动报备的来(返)郑人员如需落实集中隔离,费用全免;未按要求主动报备人员,如需落实集中隔离,食宿、核酸检测等费用自理。

4、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信息、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员,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5、2022年1月31日0时,郑州市往返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除外)道路运输客运班线(含定制客运)恢复正常运营,市区客运站有序恢复运行,全市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暂不恢复运营。

6、2022年1月31日至2月3日,全市各疫苗接种点暂停接种服务;2月4日至2月6日,我市将陆续开放部分疫苗接种点提供接种服务,市民可拨打各区县(市)新冠疫苗接种咨询电话提前进行咨询;自2月7日起,各疫苗接种点全面恢复正常接种。

广大市民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积极监督疫情防控工作,如您发现来(返)郑人员未按要求进行报备、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存在违反情防控政策要求的现象,请及时拨打各区县(市)疫情防控监督举报电话进行举报,相关部门收到监督举报后将做到“逢报必查”,涉及重大线索一经查实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春节期间,请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有疑问,请拨打市疫情防控健康热线“12320”、市长热线“12345”咨询。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对郑州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和家人新春快乐、虎年大吉!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30日

责编: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关键词: 疫情 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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