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红通人员”归案过半 他们喜欢藏匿在这些地方

时间:2018-02-05 12:25:51 来源: 北京青年报


十九大以来4名“百名红通人员”归案

两年多时间 归案红通人员已过半

1月24日,山西省太原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兼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胡玉兴回国投案自首,结束了他为期16年的外逃生涯。

至此,全国“百名红通人员”已有52人归案。

2015年3月,“天网”行动拉开帷幕,同年4月22日集中公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2017年4月27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曝光22名外逃人员藏匿线索。2年多的时间,“百名红通人员”归案已经过半。

十九大以来第四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1月24日晚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对外发布消息,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百名红通人员”胡玉兴回国投案自首。

胡玉兴是2018年首个,也是十九大以来第4个到案的“百名红通人员”。他涉嫌滥用职权罪。2003年12月,太原市政府办公厅曾公开发布胡玉兴的涉案情况。他在任职期间,违反住房公积金和售房款管理规定,向不具备住房资金贷款的单位发放住房资金贷款5660万元,违规投资5400万元,造成本息未能收回。

同时,胡玉兴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253万元用于支付不合理开支,以虚报个人费用的形式,非法侵占1.2万元,私分公款27.8万元,其个人分得11.8万元。

胡玉兴以权谋私,以资金管理中心的资金做质押,为其弟投资的企业贷款2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该款项逾期未还,造成相关单位重大损失。此外,他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不向组织履行请假手续,私自办理护照出国不归。2015年5月,他被发现隐居澳大利亚。

周骥阳的到案是一个“分界线”

十九大以来,在胡玉兴之前归案的三位“百名红通人员”分别是贺俭,曾任河北港口集团原方大房地产公司经理,涉嫌贪污罪和单位行贿罪,2010年9月逃往加拿大,2017年11月7日归案;周骥阳,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原干部,涉嫌合同诈骗,2008年12月逃往香港,2017年12月6日归案;李文革,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国税局原工作人员,涉嫌合同诈骗罪,2013年8月逃往加拿大,2017年12月6日归案。

其中,贺俭是十九大之后第一个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同时也是2017年4月27日中央追逃办发布公告曝光藏匿线索的22名外逃人员之一,除了贺俭,当时公布的公告中,第51名归案的李文革也在其中。

同时,周骥阳的到案是一个“分界线”,意味着“百名红通人员”归案正式到半数。

名单上5个“首个”引关注

“百名红通人员”名单上至少有5个“首个”引人关注。首先是第一位归案人员戴学民,他于2015年4月25日归案,这距离当年4月22日“百名红通人员”名单公布仅仅过去了3天,被称为是“天网行动”的“触网第一人”。

戴学民出生于1958年,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原副总经理、上海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归案时已经在海外逃亡14年。戴学民涉嫌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巨额资金,2001年4月至5月,检察机关对其投资的南京福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戴学民听到风声后于当年5月潜逃出境。

2001年7月,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戴学民立案侦查。同年9月,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其实行网上通缉和边控。2002年1月,公安机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戴学民发布红色通缉令。

2015年4月,上海、江苏、安徽三方面积极配合,确定戴学民藏在安徽境内,并最终在安徽合肥将戴学民缉拿归案。2016年7月1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戴学民有期徒刑6年。一审后,戴学民不服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12月3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另外一名“首个”是被称为“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的杨秀珠,她在100个人的名单中位列第一号。2016年11月16日,杨秀珠归案。杨秀珠曾任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涉嫌贪污犯罪。2003年4月她外逃,先后前往中国香港、新加坡、法国、荷兰、意大利。其间,杨秀珠还向法国、荷兰先后提出“避难”申请。在申请被有关国家驳回后,杨秀珠于2014年5月逃往美国并再次提出“避难”申请。

杨秀珠归案是中美反腐败执法合作的成果之一。她外逃美国后,中方通过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反腐败工作组渠道向美方提出协助遣返杨秀珠的请求,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和线索,美方将其逮捕并羁押。2014年12月,杨秀珠案被确定为中美5起重点追逃案件之一。在杨秀珠归案前,2015年9月18日,杨秀珠的弟弟、温州市明和集团公司原法人代表兼总经理杨进军被美国警方遣返,杨进军也是“百名红通人员”之一,这是美国首次向中国遣返公开曝光的“百名红通人员”。

除了上面三位“首个”,还有我国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缴外逃腐败分子境外赃款的首个成功案例,也就是红通二号人物、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案。2013年1月,我国施行新刑事诉讼法,最高法、最高检指导江西上饶市检察院立即启动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缴李华波境内外赃款工作。2015年3月,在李华波缺席的情况下,江西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没收其包括转移到新加坡的545万余新元在内的涉案资产。这是我国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海外追赃第一案”。

此外,还有我国成功从西方国家劝返的第一人,2015年8月21日,外逃2年零3个月的安徽泰瑞药业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杨立虎从加拿大回国投案。

公开报道中,戴学民已经被判,杨秀珠被判8年有期徒刑,杨立虎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李华波因数额特别巨大等原因一审被判无期徒刑。本组文/本报记者 高语阳

关键词: 百名 人员 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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