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启动基础教育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 整治范围公布

时间:2021-08-13 10:17:13 来源: 开封日报


日,开封市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启动基础教育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根据《开封市基础教育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基础教育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的目的是通过专项整治夯实县区监管主体责任,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净化校外培训市场,规范培训行为,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培训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促进基础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践行党史学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新期待,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据了解,此次整治特别对学科培训的内容、时长、收费等进行了明确。根据实施方案,开展“全日制”培训,为学生提供食宿服务,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未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未按备案的内容开展培训,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不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专职教师数量低于教师总数的1/3,单个教学场所或教学点的专职教师低于3人,聘请中小学在职教师作为培训教师,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对学前儿童进行“小学化”教学,培训时间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时30分,线上直播类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1时,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择校培训及竞赛,一次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用,收取培训费未开具正规票据和未按相关规定退费等,均在整治范围。

根据整治方案,各县区要在8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教育、公安、民政、人社、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将从9月起对自查自纠结果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核查,依法对拒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的培训机构立案查处。对“无照无证”的培训机构,由教育部门牵头,民政、人社、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和公安部门配合查处;对“有照无证”和超范围开展培训的机构,由教育和市场监管、民政联合查处;对存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的培训机构,由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对办学行为不规范的“有证有照”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由教育部门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非法培训机构,由属地相关部门责令停止招生和开展培训活动;对存在和发现的其他问题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处理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媒体公布培训机构的白名单、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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