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布两级“双减”举报渠道 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时间:2021-08-02 10:22:22 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


日前内蒙古教育厅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自治区及各盟市“双减”举报渠道公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集中整治义务教育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过重问题,坚决杜绝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日前内蒙古教育厅及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建立 “双减”监督举报网络台、电话、网址和邮箱并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的主要内容包括校外培训机构借学校名义招生、占用学校办学资源、办班收费行为;违法违规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行为;中小学及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培训行为;校外培训机构超前超纲培训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等。

广大群众、学生和家长可通过电话、邮件、留言或扫描二维码通过进入举报台举报等形式对上述行为进行举报。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其他渠道全天24小时。举报者可以实名举报,受理单位将严格落实保密要求。

按照要求,自治区教育厅和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将对收到的举报信息进行认真核查处理。“内蒙古教育发布”公众号设立曝光台,对查证属实的典型问题予以曝光,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机构的责任人和涉事教师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记者 郝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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