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区团购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 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时间:2022-04-11 08:44:42 来源: “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公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0日发布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团购”价格行为的提示函。

其中提示,各“社区团购”组织者、相关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

对以套餐形式销售商品的,在标明销售总价的同时,应当标明所含商品的品名和数量。对于另行收取打包费、配送费等服务费用的,应当标示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单位,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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