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补偿办法 针对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情况

时间:2021-04-28 13:40:28 来源: 人民日报


日,贵州制定出台了《贵州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旨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发展格局,切实保障民众人身财产安全,为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提供制度保障。

《补偿办法》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了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时,享有依法取得政府补偿的权利,包括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合法养殖的畜禽及其他养殖物造成伤亡,在依法承包的土地上种植农作物、经济作物、经济林木及其他种植物造成损毁,合法财产造成损毁,以及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情形,可以依法取得补偿。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的,医疗救治费由政府进行全额补偿,医疗救治期间的误工损失按照所在县上年度就业人员日均工资计算,残疾补偿金为上年度贵州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的1至10倍。

《补偿办法》特别指出,对于主动攻击或者故意伤害陆生野生动物,违规饲喂、挑逗陆生野生动物,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等行为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政府不承担补偿责任。对于人工繁育、运输的陆生野生动物逃逸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人工繁育、运输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记者 程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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