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力社保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更新 轻微违法可免罚 严重违法必重处

时间:2021-04-26 14:23:19 来源: 北京日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发布《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专门制定了2021年版《裁量基准表》,既为企业轻微违法行为提供容错空间,又对严重违法行为坚持依法查处,提高执法精准度。

《裁量基准》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从40余项拓展到104项,实现了涉及人力社保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全覆盖。该系统规范了“轻微、一般、严重”三类违法情形,形成了“三类四档”裁量基准,做到执法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裁量基准》规定了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应遵循合法、公、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综合考虑违法行为人的主观因素、违法行为情节以及社会影响程度等情况,合理确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以及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

《裁量基准》实施后,朝阳区某建筑集团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出现多名劳动者投诉被拖欠工资情况,而且在12个月内曾因同一违法行为被查处而逾期未改正。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对该违法行为应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监察执法人员自由裁量尺度较大。根据《裁量基准》规定,因该公司违法情形应当对应“严重”档次,应处8万元以上至10万元罚款,行政处罚更加精准明确。(记者 代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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