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将于今年5月开始试行

时间:2021-01-28 13:55:33 来源: 金台资讯


由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制定的《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将于今年5月开始试行,并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确保企业准确理解政策变更,在后续的机动车生产、销售活动中规范使用机动车发票,天津市南开区税务局于1月20日以《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为主题,面向全区70户机动车经销企业开展了专场“云宣讲”。

为确保此次“云宣讲”将政策解读精准推送到需要了解政策的企业身边,该局在讲座前利用税收大数据筛选出了辖区内的全部机动车源头企业和流通企业的名单,经过逐一核实后建立了税企线上交流互动群,倾听企业心声,准确了解企业面对新政策出台的实际诉求,并为此次宣讲特意设置了交流互动环节,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提高政策解读的精准性。

在当日“云宣讲”现场,该局相关负责同志化身在线“主播”,对《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出台背景进行了简单介绍,对办法条款内容及相关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对该办法试行后所涉及的各类重点事项进行了梳理和强调。讲座助力相关企业准确理解政策、熟练掌握操作,为下一步规范使用机动车发票打下了基础。“云宣讲”结束后,税务工作人员还第一时间对纳税人在微信群中提出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了解答,确保纳税人懂政策、会开票、会受票,进一步保障了培训的质效。

据介绍,南开区税务局下一步将在《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试行前后,持续加强对新政策的宣传辅导,同时对机动车发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提升办税效率,加强风险防控。

关键词: 机动车 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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