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新政策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时间:2020-12-31 14:02:20 来源: 齐鲁网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12月28日,记者从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保证资金供需平衡,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健康持续发展,聊城市建立、启动《聊城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应急制度》,并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新政策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聊城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2020年以来,聊城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比均在95%以上,根据《聊城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应急制度》,已达到应急响应指标,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执行规定额度的80%,即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执行4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执行24万元。

聊城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无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申请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之外的所有提取业务,可申请逐月冲抵贷款或提取上年度偿还贷款金额,也可一次性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结清冲抵贷款本息。

此外,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其购房合同经房管部门备案日期(或再交易房交易时缴纳契税日期)在贷款政策调整日期之前的,仍执行原政策,即: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

缴存职工在提取政策调整前已办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仍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缴存职工的购房合同经房管部门备案日期(或再交易房交易时缴纳契税日期)在提取政策调整日期之前且未办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需执行新政策,即:提取业务和贷款业务二者选一。

高层次人才仍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不予调整。

如果市民对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电话: 0635-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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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新闻记者 左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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