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签1年 中途被中介撵走

时间:2018-11-15 09:36:44 来源: 豫见视界


租个房子莫名其妙被“分期”,住了半年中途被撵走,搬走后押金也不退,绑定的银行卡还无法解绑。郑州市民李女士在租房过程能中遇到的了不少烦心事,11月4日,她打电话求助了猛犸新闻·东方今报的记者,希望能够帮她解决这些困惑,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房屋租赁合同签1年,中途被中介撵走

11月5日,记者见到了李女士。她告诉记者,“今年4月,我通过河南万合居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租了郑州市石化路上一处小区的房子,那是一个大房子被隔段成了5个小房间,每月租金740元”。

感觉环境和价格都还不错,李女士便与该公司签署了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4日,租赁时间为一年。随后,李女士向该公司共交付了押金760元和第一个月房租740元。

本想着终于租到一套合适的房子,接下来就可以安心的生活工作了。可没曾想,房子在住了半年后,中介公司突然提出解约,限期2天内搬走。询问原因,被中介告知,房屋主人要收回房子,不再租给中介了。李女士觉得委屈,向中介公司提出异议,但中介公司声称如果不及时搬走,他们就没办法检查房屋使用情况,不能把押金退还李女士。

为了能尽快得到退还押金,李女士只好收拾行李,于10月27日搬离。

稀里糊涂被分期,不再租住房屋却依然在还钱

李女士搬走后,事情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简单,不但押金没有及时退还,更令李女士难以接受的是每月和银行卡绑定的740元房租竟然属于“分期贷款”,而且是通过一个叫“应花分期”的软件,每月自动扣款,无法解绑。

李女士告诉记者,“当时中介以方便每月收取房租为由,提出将我的房租和银行卡绑定,只要每月定期存款就好了,压根没有提‘应花分期’的事”。直到退房时,李女士才通过室友得知他们的银行卡绑定的是一个叫“应花分期”的软件,每月自动扣款。

这时李女士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被稀里糊涂的办理房租分期了。记者从“应花分期”软件上看到,李女士还有5个月的房租要偿还。随后,李女士向中介提出解绑银行卡的要求,得到的回应却是让李女士注销银行卡。而“应花分期”的工作人员则向李女士明确表示,租房分期是和房屋中介签署的,个人无权解绑,如果个人主动注销银行卡解约,将会严重影响个人信用。

中介回应,解绑“应花分期”,直接注销银行卡就可解约

带着众多疑惑,记者电话联系上一直负责李女士租房事宜的河南万合居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又名阿尔法公司)工作人员郭龙飞。当记者询问为什么没有及时退还押金费用时,该名工作人员称公司首先要跟房东进行交涉,财务按流程清算账务,公司没办法同时处理李女士的押金问题,只能等报过账之后再处理,承诺一个月内退还李女士的租房押金。而对没有提前告知李女士“应花分期”的事避而不答。

当询问到李女士和“应花分期”绑定的银行卡可以解除吗?该名工作人员回应:“可以解除呀,把银行卡注销就可以了。”记者又问,注销之后将会影响李女士的个人信用?该名工作人员答道:“注销一个银行卡会怎么样呢?”随后,该名工作人员也表示了公司已向“应花分期”申请代还,不再需要李女士偿还,剩余房租将由他们公司负责。但对于李女士解绑银行卡一事仍然是未知数。

律师:中介应承担违约责任,可向中介公司主管部门举报

针对李女士的情况,记者咨询了河南阳夏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建峰,他表示:首先,房屋中介公司在合同没有到期时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已经构成合同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赔偿责任。即使提前解除合同也应该为租户提供足够的时间来找房屋。再有就是分期扣款的行为,实际上就是中介公司为租户办理了租金贷款。显然,由于中介公司的过错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本身就应当主动和贷款公司联系解除贷款合同。中介公司明知租赁合同不能履行后,还不主动配合解除贷款合同是违反职责道德和违反法律的行为。同时刘建峰律师建议李女士可以找中介公司的主管部门举报或者通过其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1月13日,李女士再次打来电话告诉记者,自己银行卡绑定的“应花分期”已经逾期3天。李女士向郑州市管城区房管局投诉,并与工作人员约定到河南万合居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当面协调,却发现该公司已搬离。随后通过管城区城管局与该公司法人杨发柱取得了联系,该公司法人以自己正在听课不方便接电话为由,以短信的形式向李女士表示目前资金紧张,会在16号把剩余押金全部退回,应花分期也由该公司全权负责。但截至记者发稿,李女士账户的“应花分期”依然处于逾期状态,该中介公司并没有及时代还。(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巫晓 实习记者 刘小玉/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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