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罚!消防车出警鸣笛喊话遭前车无视 结局引起舒适

时间:2021-07-15 11:11:22 来源: 北晚新视觉综合


日,广东韶关,武江区工业中路邮政宿舍小区附有一小孩手被玻璃门夹住,情况紧急。消防救援站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当消防车行驶至一红绿灯处时,正前方一辆黑色小车拒不让行,经消防车拉警报、鸣笛、广播喊话后无果。7月12日,公安部门对该车辆车主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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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正在执行任务的消防车,甚至在其已鸣笛、喊话的情况下,仍然拒不让路,这样的行为无疑非常恶劣,不仅缺乏“路德”,而且明显涉嫌违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值得追问的是:主动自觉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如何能够成为一种交通秩序常态?

尽管“拒不避让执行任务特种车辆”的现象在现实中比较普遍,但由于取证难,此类行为并不一定会得到及时充分查处。而且,即便被依法查处,相应的处罚力度、违法成本等,也并不给力——依据相关法规,对此类行为的处罚是“罚款200元、记3分”。相比“拒不避让”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这种处罚恐怕只能算“毛毛雨”,难以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此外,还应看到,现行相关规定、制度的一些不足。比如,相关法律仅规定“其他车辆应当让行”,但具体应该如何让行——按照什么样的规则、程序让行,则没有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这可能导致现实中,一些车辆并非不想让,而是不会让、不懂怎么让、往哪儿让。如果相关车辆因为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而发生交通违法问题,像“闯红灯”“不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等,是否可以免责?尽管目前的操作中,一些让行车辆确实获得了“免责”待遇,但相应的程序手续,往往比较麻烦。如此,难免消解了一些车主让行的积极

因此,要想有效治理“拒不避让执行任务特种车辆”现象,必须全面施策、多管齐下。一方面,要加大对“拒不避让”的执法和处罚力度,确保违法必究、罚当其过;另一方面,要细化与避让相关的配套规定,解决“不会让”“不敢让”等后顾之忧。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沸点视频、工人日报、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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