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入户摸底昨启动 聚焦8个热点问题解答

时间:2020-10-12 09:38:16 来源: 郑州日报


作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环节,10月11日—31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开展入户摸底工作。郑州市精心选聘的近6万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将走进全市300多万住户和单位,进行地毯式摸底调查。

在入户摸底工作开始后,市人普办针对普查对象登记中可能遇到的一些特殊情况,整理出了八个常见问题及解答如下:

一、大学生在校外居住问题

大学生在校外租房或回家居住的,应按其实际居住情况进行登记。学校集中组织登记时,不应简单参照学籍,而应考虑学生的实际居住情况,对于长期在校外居住的学生不应将学校视为其现住地。

二、高中及以下住校学生登记问题

幼儿园全托孩子,小学、初中的住校学生,不在幼儿园或学校登记,一律视为其校外经常居住住所(一般是其父母或监护人的住所)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高中住校生作为学校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其户籍地按户籍外出人口进行登记。

三、住院病人登记问题

住院时间在半年以下的病人视为在家中居住,医院不登记;住院时间超过半年的病人,视为医院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户口登记地按户籍外出人口登记其信息。

四、医院护工登记问题

在医院做护工且在医院外无固定住所的人员,不论时间长短,应将医院视为其现住地进行登记。在医院有集体宿舍的,在宿舍中登记;没有固定宿舍的,可以设置一个住房单元将所有护工按20人一户进行登记。

五、依法被判处徒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登记问题

依法被判处徒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由所在看守所、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普查登记,填写指定的电子普查表,并移交给所在地的县级普查办公室。依法被判处徒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其户口登记地也要按户籍外出人口登记相应信息。

六、看守所羁押人员、纪检监察机关留置人员登记问题

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拘役的人员,纪检监察机关留置的人员,一律视为在家中居住,作为其家庭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

七、流动性作业人口登记问题

流动性作业的人口(如从事长途运输的人等)因在外无固定住所,且与其家庭有紧密生活联系,可视为临时出差,一律在其家中作为现有人口登记。

八、部队改制人员登记问题

部队改制人员一律由地方普查机构进行普查登记,在家中居住的,视为其家庭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集体居住的,在集体居住的场所进行登记。

市人普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普查对象填报项目一律以普查标准时点(11月1日零时)为准。如果选择自主填报,在标准时点前填报的,应在11月1日后予以确认,并据实调整填报日至普查标准时点期间的人口变动情况。

徐正道 白雅茜

关键词: 人口普查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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