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将在全国率先实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时间:2021-01-06 13:56:05 来源: 山西青年报


2021年1月1日一大早,芮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和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迎来了第一位服务对象张伟妮。上午9时,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张伟妮通过山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综合服务平台,为其公公、婆婆成功办理了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参保业务。随后,在芮城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张伟妮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通过微信完成缴费。截至当日12时,还有5户居民分别通过微信、支付宝、税务大厅等缴费渠道完成缴费。

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我省将在全国率先实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已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均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参保人按年缴费,年缴费档次设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五个缴费档次。个人缴200元政府补贴70元、缴500元补贴120元、缴1000元补贴200元、缴2000元补贴360元、缴5000元补贴600元。缴费人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部分市已开通)、民生山西APP、当地协作银行手机APP、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办理缴费;线下渠道可到当地协作银行网点,通过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

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年满6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已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

为确保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如期实施,山西省社会保险局印刷统一的手册、彩页、折页、海报等宣传资料下发市县,组织全省开展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走进城镇乡村”活动,各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各级税务部门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通过公众号、微信群以及乡镇服务站、村协管员等多种渠道进行政策宣传,让新政策走入社区、村庄、住户;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让大家熟知政策,掌握流程,确保服务跟得上、跟到位,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参保服务。

目前,全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工作正在全面持续推进中,约300万名年满65周岁的城乡居民,可以直接享受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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