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教室奸杀案”民事诉讼将开庭 被告承担各项赔偿超过175万元

时间:2019-10-28 18:56:38 来源: 红星新闻


红星新闻此前曾报道,2016年5月19日晚,李洁16岁的女儿姚某在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失联。次日清晨,姚某的尸体在该校教学楼601教室被发现;同日,姚某的同学——17岁的王某投案自首。据王某交代,于19日21点左右,在教室强行和姚某发生关系后,因为恐惧其会告知家长老师,后扼其脖颈致其窒息死亡。

2017年6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院一审认定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王某一方不服,提起上诉。2018年12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回顾

2016年5月19日,16岁的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学生姚易没有回宿舍。十二点多的时候,姚易妈妈接到了老师的电话:你女儿和同学王哲开房去了。姚易妈妈觉得不对劲,急忙跟学校老师说,你们要赶紧找孩子,然后当晚通宵开车去的北京。当天白天,姚易的母亲得知女儿在昨晚被强奸并杀害。与此同时,犯罪嫌疑人,姚易的同学,17岁的王哲在酒店自杀未遂,被母亲送到了医院。随后他选择自首,声称过失杀害姚易。

案发具体情况

姚易家里条件比较好,父母早就离异,阿姨以金易的名字开了一家公司。本来是打算,上完高中这几年就让姚易出国的。

2015年3月,为了出国深造,16岁的姚某(被害人)从山东来到新东方昌平校区学习。2016年初,隔壁班级的王某向姚某表白但遭到拒绝。

2016年5月19日 20:48,山东的姚母和在北京上学的女儿姚某跟平常一样通过微信聊天。

2016年5月19日22:02,学校围墙位置的监控录像显示,嫌疑人王某杀害姚某后,从学校翻墙逃走。

2016年5月20日凌晨 杀人后淡定发短信

昌平区新东方外国语学校的老师收到王某的短信,大意是:

我和姚某(被害人)在一起,我们两个在外面,很安全。

收到短信后,老师与姚某母亲李女士取得联系。老师不知道王某说了谎,而此时姚某已经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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