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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做俯卧撑瘫痪 只因女童领读拼音出错

2019-10-28 22:15:41来源:中国小康网  

8岁女童早读期间因领读错误,在其他学生的要求下,她自行做了几个俯卧撑。做完俯卧撑后,小琪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随后就被送往医院就医后...

不过校方曾对这名女生做俯卧撑与身体损伤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提出质疑,根据相关部门的鉴定结果来看, 二者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对此校方表示:现在我们就是按照程序在走。我们的校园安全事故也出过很多,也接触过很多,但是赔偿的话从来没有陪过这么多,基本上都是几十万。

脊髓损伤与做俯卧撑存直接因果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前的报道中,当地教育部门曾质疑女童做俯卧撑是否是导致其身体损伤的主要原因,这一争论的焦点在这两次庭审中也作出进一步确认。湘东区人民法院委托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就“女童的受伤与做俯卧撑是否存在因果联系”做了相关鉴定。

《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中得出的最终结论为:“本例从生物力学、损伤机脊髓损伤并致目前双下肢瘫痪等后果,被鉴定人小琪脊髓损伤与做俯卧撑之间关系密切,二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参与度拟定为9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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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24日,湘东区教育局安全稳定办公室主任曾祯在受访时称,湘东区教育局一直在配合法院的取证和调查,并且会尊重最后的判决。

天价赔偿是否合理?

此前校方曾认为小琪不是体罚,只是学生们闹着玩,并且强调俯卧撑是考试项目,也不能排除学生有疾病。

对此,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熊超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是否是体罚并不能证明校方尽到了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也不能减轻校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对于学生家长的天价索赔,熊超认为是存在法律依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熊超表示,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规定计算,有可能达不到家长要求的数额,但从人生发展的角度来看,更好的医疗方案和医疗器具对小琪未来发展的助益是非常大的,“我认为在中国人身损害赔偿,应当要有所谓的高额或者是天价的赔偿案例出现,这种案例会更好地唤起我们对人身保护的关注”。

网友热议

这件事情出来之后,针对“这名女孩的家长向校方以及相关部门索要高达708万的天价赔偿是否合理”这个问题,很快就受到了网友的热议。不少网友纷纷表示:钱有健康重要吗?给你708万,让你的双腿变成残疾很可能以后就治不好了,你同意吗?所以这个钱学校应该赔偿。

不过也有一些网友认为:虽然说这个女孩的确是在学校里面出的事情,所以学校对此应该承担一部分的责任。不过这件事情也并不是在学校的强制要求下而造成的,虽然感觉到非常痛心,但是这么多的赔偿也不是特别合理。

责任编辑: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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