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开始 考试科目有调整

时间:2021-10-27 08:34:39 来源: 大河网


10月26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河南省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确定,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从即日起可以开始网上报名。

按照省人事考试中心的安排,此次考试时间为11月13日、14日两天,每天安排两门课程,13日考试科目为《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和《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14日安排的考试科目为《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和《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本次考试考点将统一设置在郑州市,具体地点尚未确定,请考生密切关注考试中心的通知。

如何报考房地产估价师?

从即日起至11月1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申请表》,并按照提示填写、上传个人信息资料和证照。一旦考生网上报名提交、完成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可自行于11月8日至14日打印准考证。值得注意的是,今年起,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今年起考试科目有调整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文件规定,从今年开始,考试科目有所调整,由《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务实》替代原考试科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和《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新增了《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意味着房地产估价师需要同时具备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的相关知识。同时,新规定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或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而按照规定只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而其他参加全部4个考试科目的考生,需要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才能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为保证考试科目调整稳过渡,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将成绩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科目,该科目保留成绩有效期仍按2年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考试成绩对应至《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任意1科有保留成绩的,均对应至《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考试中心提醒考生,因疫情防控需要,所有考生在参考期间,要求其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无异常,并且提供第一场开考前72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证明。(记者 何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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