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公布 租金按市价“打七折”或更低

时间:2021-10-27 08:14:21 来源: 猛犸新闻


青年人才公寓是河南延揽人才、解决其发展后顾之忧的重要手段。10月26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河南省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申请条件、日常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面向省直青年人才配租 根据房源筹建情况逐步扩大范围

哪些人可以申请省直青年人才公寓?哪些部门负责相关工作?

《办法》明确,省直青年人才,是指在省直和中央驻郑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以及我省重点领域引进的青年人才。

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行政管理工作由省事管局负责。委托河南省省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申请、分配、退出等管理工作。河南省豫资青年人才公寓置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负责做好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运营维护和运营期满资产移交等工作。

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配租对象为省直青年人才,面向个人配租,以家庭共同名义或单身居民个人名义申请租赁,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资格初审。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我省引进的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团队中的青年人才,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申请租赁。根据房源筹建情况,逐步扩大配租对象范围。

申请省直青年人才公寓需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办法》,申请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郑州市内五区和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自有住房,未承租保障性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含)以上。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我省高层次人才或在从业领域贡献突出、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

同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需要满足未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条件。

最多可租9年 租金不高于同区域市场租金的70%

省直青年人才公寓如何申请?根据《办法》,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由省直保障房中心发布配租公告。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和《信用承诺书》,由所在单位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公示。申请人需要将《申请表》《信用承诺书》和身份证、学历证书、结婚证、郑州市个人房屋产权信息表等原件扫描上传至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网。

省直保障房中心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申请人授权进行信用核查,审核结果报省事管局审批。资格审核通过后,在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申请人发送配租编号。

申请人凭配租编号参加抽签选房,承租房源确认后,申请人将书面申请材料送省直保障房中心查验建档;书面申请材料现场审验合格后,与豫资青年人才公寓公司签订租赁协议。

省直青年人才公寓实行租期制,租期不超过3年,期满仍符合租住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续租需在租期期满前2个月向省直保障房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续租不得超过两次,累计租期不超过9年。

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租金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70%,与同区域郑州市青年人才公寓租金标准基本保持一致。

省直青年人才公寓不得转租、合租、出借 买房后需交回

《办法》明确,承租人不得转租、合租、出借或擅自调换承租房;不得改变承租房用途;不得故意损坏或擅自改装承租房。同时,不得有违反租赁协议和信用承诺的其他行为。

省直保障房中心将加强对入住人员的动态管理,定期上门了解租住情况。

入住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郑州市内五区和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因购买、继承、受赠、婚姻状况变化等原因取得自有住房或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应当退出承租房;

因工作原因(调动、辞退、辞职等)离开省直和中央驻郑机关、企事业单位或郑州市的,应当退出承租房;

在承租房内从事或存在违规违纪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一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未在承租房居住的,均应当退出承租房。

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承租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取消承租资格,并从违规之日起,按同期同地段市场租赁价格追缴租住期间的减免租金。

(大象新闻记者 宋迎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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