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部门联合发文放开在就业地参保省域户籍限制

时间:2021-10-26 08:15:38 来源: 东方今报


社会保障是民生安全网,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10月25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又一涉及民生福祉政策出台,事关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

河南三部门联合发文放开在就业地参保省域户籍限制

据了解,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放开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我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域户籍限制。

2018年10月,我省出台政策,打破省内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户籍限制。此次放开在就业地参保省域户籍限制,为依托互联网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带来了福音。

线下就办、线上自助办

此次出台政策,放开在就业地参保省域户籍限制。凡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无论是我省户籍还是省外户籍,均可按照自愿原则,以个人身份参加(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另外,参保办理可线下就办、线上自助办。线下就办即凭有效身份证件就可在全省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或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就办理参保登记和基数申报。线上自助办即可直接登录或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台”个人办事通道,或通过“河南社保”APP、“豫事办”APP、支付宝中的豫事办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自主选择申报缴费基数。

此外,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更加便捷。据了解,费用缴纳可通过河南税务APP、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微信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也可以就选择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大厅、银行网点缴纳。

值得关注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更加顺畅。灵活就业人员在河南省范围内流动就业时,不再办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跨省流动就业以及跨制度转移接续(衔接)养老保险关系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障更加明确。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待遇领取地在我省的可以按照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并按规定参与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按规定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大象新闻·东方今报首席记者付雨涵/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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