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十八个部门联合发布“农林32条实施意见”

时间:2021-09-02 10:42:44 来源: 大河网


8月31日,河南省政府台办、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等十八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河南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实施意见》(即“农林32条实施意见”)。

据河南省台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和 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务实举措;是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河南省农业林业领域发展机遇,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参与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有力保障;同时,也是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万人助万企”活动,着力为台企台胞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的重要抓手。

《实施意见》主要涵盖鼓励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参与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为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在河南省农业林业领域发展提供发展台、要素保障、优惠补贴、金融服务、其他配套服务等六个方面,共32条具体措施。

《实施意见》具有三大特点:一是着眼开放发展和惠台便民相结合,在紧贴河南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战略布局的基础上,充分释放惠台红利,坚定台企台胞投资发展信心。二是推动全面贯彻和创新先行相促进,既精确沿袭“农林22条措施”精神实质,又突出我省特色,制定出多项首创、先导举措。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聚焦豫台农林领域合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紧盯豫台农林领域深度融合和高质量发展目标,确保出台的各项措施更精准、易执行、利长远。

截至2021年6月,全省累计批准台资企业2118家,累计合同利用台资319.03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193.42亿美元。自1988年,河南省第一家台资企业河南福龙焊锡有限公司在郑州落户以来,富士康集团、友嘉集团、台塑集团、统一集团、旺旺集团、顶新集团、正林集团、顶志集团、蓝天集团、晶诚科技有限公司等台湾知名大企业纷纷到河南投资建厂。河南省台资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目前已成为河南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务记者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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