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召回5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

时间:2021-07-08 10:36:24 来源: 中宏网


7月7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在对18大类食品885批次样品抽检时,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8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对于不合格样品,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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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称,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18大类食品88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8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通告明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洛阳、顶山、新乡、许昌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不合格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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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偃师市城关镇民主路大新宇超市销售的标称镇江恒江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镇江酿造陈醋,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2.75g/100mL,标准规定为不小于4.00g/100m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舞钢市万客来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禹州市博达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手工红薯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2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00mg/kg。初检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舞钢市万客来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台艾蒂安酒业有限公司监制、卫辉市祥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桑葚酒(预调酒)、1批次桂花酿(预调酒)、1批次青梅酒(预调酒),酒精度检出值分别为7.9%vol、7.9%vol、7.6%vol,标准规定为3——6%vo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卖相和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总酸(以乙酸计)

总酸是食醋的品质指标,反映其特色的重要特征指标之一。对酿造食醋来说,酸度越高说明发酵程度越高,食醋的酸味也就越浓,质量也就越好。总酸含量未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工艺控制不严或未按标准执行,产品与标签标注等级不匹配等造成。

酒精度

酒精度是酒类的一个理化指标。酒精度不达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较低,或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没做好完善的出厂检验。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图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记者 陈斌 李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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