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黑校车”拉13名初中生上高速 被交警重罚万元并对车辆予以暂扣

时间:2020-12-15 08:16:48 来源: 大河客户端


校车要上路运营,必须要取得相关资质才能够提供校车服务。长期以来,商丘高速交警一直针对通行辖区高速公路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管。然而,仍有个别司机铤而走险,置学生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利用非法校车接送学生。12月11日傍晚,开封市一司机张某驾驶一辆未取得校车标牌的中巴,载着13名学生被商丘高速交警在连霍高速公路民权收费站“逮”个正着。结果张某被民警依法给予10000元的重罚,车辆被暂扣。

据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四中队民警张发兵介绍,当日傍晚5时30分许,他和民警李红星挤中队人员李良浩等在连霍高速公路民权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BC0***棕色中型普通客车形迹可疑。民警随即上前拦停检查,打开车门发现车内坐着一群初中生。经查,该车核载18人,实载14人。

车辆被拦截检查,司机张某很快“交代”了事实。原来,司机张某开封市禹王台人,一年前经朋友介绍买了这辆中型客车,从开封市某中学按每月每学生500元的价钱专门接送学生。此次,张某欲将13名初中学生送往民权县城。张某嫌办理校车手续复杂,想着开车就能有钱赚,却不管自己有没有校车营运资质,将安全隐患监管丢却脑后。

随后,民警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有关规定,对张某因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0元的处罚,并对车辆予以暂扣。

小知识:中小学校、幼儿园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备案。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校车必须是5座以上且安全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标准的客车,并统一标识、标牌。校车驾驶人应当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陈海峰 通讯员 刘传海

关键词: 黑校车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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