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启动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 促进民营医院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0-11-12 11:44:44 来源: 河南日报客户端


11月12日,省卫建委印发《河南省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计划通过为期3年的“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带动,逐步提升民营医院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民营医院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根据方案,此次活动将重点针对二级以上民营医院组织开展,重点整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虚假宣传,特别是社会办医活跃、社会关注度高的医疗美容、血液透析、男科、妇产、皮肤病、健康体检等专科民营医疗机构,全面梳理和排查医院管理、依法执业、医院服务、患者安全、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限期整改。

良好的规章制度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根本所在。《通知》明确,各民营医院要按照《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要求,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强化核心制度的日常督导,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审定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目录和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并及时调整,目录必须覆盖已开展的所有技术和手术;开展目录之外的技术、手术必须符合新技术、新项目制度的要求。

完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相关管理制度。对医务人员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等行为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障患者诊疗措施安全、有效、经济。关注院内安全,有针对心跳骤停、昏迷、跌倒等高风险意外事件的应急措施和救护机制,保障全院任何区域内均能及时提供紧急救治和生命支持服务。

同时,还要完善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

在规范诊疗行为、严格依法执业上,《通知》明确,民营医院要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执业地址和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使用规范的诊疗服务项目名称。各民营医院不得违规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民营医院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和引导医务人员合法执业,严格规范各项诊疗行为,防止骗取或套取医保资金的违法行为发生。

严格遵守规范和流程。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行业标准及医学伦理规范等有关要求,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对疑难危重患者、恶性肿瘤患者,实施多学科评估和综合诊疗,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规范医疗宣传行为。严禁利用名称误导患者,不得使用侵犯他人利益的名称,不得使用可能产生歧义或者误导患者的名称,不得利用谐音、形容词等模仿或者暗示其他医疗机构名称。

《通知》要求,各民营医院要加强日常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强医院安全风险防范,加强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医疗机构文化建设,构建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为医疗机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平)

关键词: 河南民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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