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200万辆黄牌电动车下月过完不能骑了? 黄牌车处置面临两难境地

时间:2021-11-12 10:59:05 来源: 顶端新闻·大河报


“骑上我心爱的小电电,突突突在路上奔驰呀……”在郑州,电动车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不过,有一类电动车,只能再骑一个多月了。

它就是——黄牌电动车,也就是超标电动车。据了解,郑州全市总计电动自行车挂牌约360万辆,超标电动车挂黄牌的约200万辆。按照规定,超标电动车三年过渡期将至(截止到今年12月31日)。期满后,这些超标电动车将不能上路骑行使用。黄牌电动车过渡期满后,上路行驶,会不会受处罚,过渡期会不会延长?不少市民关心关注这些问题。

同时,记者调查发现,就超标电动车期满问题,郑州市政府曾印发《推进郑州市区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指出,将通过企业参与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政策措施,逐步淘汰市区现存约200万辆黄牌电动车,投放有桩共享助力车10万辆等。并且明确了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

期限临,黄牌电动车被“亮”黄牌。本报推出“关注黄牌电动车”调查报道。如果市民网友有意见或建议,也可反馈给我们(@大河报官方微信@大河报官方微博等)。

【“小黄”每天陪我上下班】

“你说啥?!我的电动车只能骑到下月底,之后就不让上路了吗?”郑州市民侯先生听闻一个消息后,很吃惊。

按照郑州市的相关规定,到今年年底,黄牌电动车三年使用过渡期将满。一个月后,上黄牌的超标电动车将不能在郑州街头骑行。

侯先生的电动车是超标电动车,3年前按照要求挂了黄牌,这辆车成为他每天上下班的必备交通工具。“一年365天,只要上下班,‘小黄’每天与我同行。”侯先生家到工作单位距离约10公里,每天骑电动车约45分钟上下班。

为什么骑电动车上下班?侯先生给记者算了两笔账。首先时间成本,骑电动车几乎不堵车,单程均45分钟。开车不堵车的话需要半个小时左右,若遇到堵车,则需要1个多小时。而且,骑电动车不需要考虑找停车位的问题,方便快捷。其次是经济成本,侯先生每天给电动车充一次电,电费是1.2元,对比私家车更是节约不少。

如果黄牌电动车禁行,侯先生需要重新考虑上下班交通工具的问题,是选择公共交通,还是换电动车。“关键是我的‘小黄’不让骑了,咋处理?”侯先生说,路上这么多黄牌电动车,政府会不会有统一的折旧回购处理等措施。

【3年过渡期仅剩一个多月】

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根据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重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此外还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

2018年6月29日,郑州市召开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新闻发布会。会上,郑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消费者已经购买的超标电动车实行过渡期制度,过渡期为3年。过渡期内凭临时通行标志上道路行驶;期满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上道路行驶。据统计,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从2018年10月12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电动车免费登记上牌。其中,针对超标电动车,上黄牌,可骑行。

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初,郑州全市总计电动自行车挂牌约360万辆,超标黄牌电动车约200万辆。这意味着,约200万辆黄牌电动车过渡期仅剩一个多月。

【黄牌车处置面临两难境地】

在郑州,像上述侯先生一样的市民有很多,一个多月后,他们面临的共同尴尬就是:“车还能骑,过渡期没了。”

日,记者采访了部分外卖骑手,电动车对于他们来说是日常工作的必备工具。“我的车是超标电动车,才买一年多,如果不让上路骑行,怎么处理?”“你看,我们这一片区域内的骑手,基本上用的都是黄牌车,换车成本不小啊。”“超标车续航里程长,换国标车需要多次充电,影响送单。”多名外卖骑手反映说。

相对外卖骑手骑行距离短的情况,跑腿送物品的“小哥”可能要“失业了”。采访中,记者注意到,跑腿员骑的电动车几乎都是超标电动车,因为他们送单的距离远,如果电动车续航里程不够,很难完成。

超标车过渡期限余额不足,是摆在所有超标车主面前的一道难题。而且,郑州约200万辆超标电动车,数量庞大,如何妥善存放,以及废旧电池的处理,都是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不久的将来,超标电动车即将面临没地方放,又没办法用的两难境地。

【这些问题市民很关心】

期限临,可以说,黄牌电动车被“亮”起黄牌,郑州约200万辆黄牌电动车何去何从?这是市民车主、政府相关部门等面临的共同问题。记者根据采访情况,梳理出市民车主关心的一些问题。

过渡期后,黄牌车上路会不会处罚?

2021年10月31日北京市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满,11月1日起,超标车不得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交管部门可先行扣留车辆,并对骑车人处以1000元罚款。届时,郑州会不会处罚。

过渡期满后有没有回收方案?

三年过渡期内,市民购买的超标电动车已经备案登记,挂了黄牌。过渡期将满,政府相关部门或者企业有没有超标电动车回收方案,进行统一处理。

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怎么处理?

登记备案过的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满后,自行处理是否需要去注销,如果有统一处理方式,有没有官方设置的回收点。

超标电动车能否登记更换为绿牌?

家中的电动车刚买一年多,还能骑,能不能延长使用或者更换为绿牌。

郑州会不会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

超标电动车淘汰后,郑州会不会在市区投放共享电动车,供有需要的市民使用。

【黄牌电动车上路面临处罚】

2021年5月1日起,《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其中规定,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强制国家标准和已经纳入电动自行车强制产品认证目录,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号牌。未经登记的,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黄牌电动车虽然登记上牌,但属于超标电动车在过渡期设置的临时用牌。这意味着,过渡期满后,黄牌电动车也就不能上路行驶了。

此类电动车如果再上路行驶,会不会受到处罚呢?

《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经营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或者销售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登记上道路行驶的,处以50元罚款;盗用、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的,收缴号牌,处以50元罚款;已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悬挂号牌,号牌不完整、不清晰,或者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的,处以警告或者20元罚款。

这里对期满后超标电动车使用的情形,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只规定了不能上路行驶,怎样处罚则需要等待交管等部门的具体措施。

对此,通知中指出,郑州市公安局按照《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加大对不符合强制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违规上路通行的处罚力度;对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信息进行采集并实行档案管理,依法为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提供有关信息查询服务。

【政府制定时间表解决黄牌车问题】

今年3月31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推进郑州市区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其中就超标电动车期满问题,做出相应的规划和措施,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和推进时间表。明确,明年1月1日以后黄牌电动车不允许上路通行。

推行“2+20-200”模式。其中,“20”即市区共享单车及共享有桩助力车总量控制在20万辆,明年计划全市启动投放有桩共享助力车10万辆,将现有市区共享单车压缩至10万辆。“200”即通过慢行出行方式多元化,企业参与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政策措施,逐步淘汰市区约200万辆黄牌电动车。

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今年6月至今年8月),启动试点阶段(今年9月至今年12月),全面建设实施阶段(明年1月至明年3月),常态化管理阶段(明年4月以后)。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市、区两级慢行交通系统建设管理工作的整体推进,市区共享单车及有桩共享助力车的日常停放管理监督,专题研究制定两者的建设、运营管理相关政策。

特别是,由郑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各区(开发区)配合,启动回收黄牌电动车工作。组织指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经营者在市区全面开展黄牌电动车的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工作,加快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

对参与回购的黄牌电动车车主可由企业发放有桩共享助力车免费骑行卡、优惠券等,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黄牌电动车后续处置有点慢】

从通知可以看出,有桩共享助力车试点区域建设和回收黄牌电动车工作,应该在今年9月至今年12月实施。

既然政府已经制定了时间表,而且距离3年过渡期满仅剩一个多月,市民对于超标电动车的后续处理“很上心”。对于市民关心的问题,11月10日,记者联系到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相关人士,对方表示:“因涉及多个职能部门,有桩共享助力车投放尚未有实质的进展。”

对于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满后续处置问题,昨日,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受访时表示:“目前该局正在研究制定工作措施,下一步将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组织指导电动自行车企业做好不符合强制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相关工作。”

外地方案

或延长过渡期或提前回收

北京超标电动自行车三年的过渡期已于今年10月31日结束。北京市在今年7月21日发布《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有序退出以车辆“以旧换新”为主要渠道,“回收拆解”为补充路径。800多家电动自行车经销门店都可以“以旧换新”。

广东佛山市规定:电动自行车蓝色号牌使用期限由明年1月31日延长至明年12月31日,黄色号牌使用期限由今年1月31日延长至明年9月30日。数据显示,佛山拥有电动车保有量达到90万辆左右(蓝色号牌是未取得3C认证的电动车,黄色号牌是指既不符合新国标又不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车)。

浙江省对超标车过渡期调整为: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天津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经登记安装临时牌照的超标二轮电动自行车,延长过渡期1年(自今年5月9日至明年5月8日),可上路行驶,期满后禁止上路行驶。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号牌分为白牌和黄牌。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二轮车所悬挂的白色号牌为长期有效,目前非国标电动二轮车所悬挂的黄色号牌有效期延长至明年8月1日。(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邵可强 文 白周峰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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