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个人奖300万元 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1-10-28 15:07:22 来源: 郑州日报


获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奖金标准为300万元/人;获得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金标准为一等奖50万元/项……这份有关科研奖励的“大礼包”,您觉得行吗?

10月28日,记者从河南省科技厅获悉,我省就《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设立五类河南省科学技术奖

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河南省人民政府设立下列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合作奖。

按照要求,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授予,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具体来说,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授予下列在我省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重要建树的;在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出了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

另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对做出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以授予特等奖。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

省科学技术奖总数不超过350项(个)。

获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奖300万元/人

《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省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1次。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报请省长签署并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省科学技术合作奖由省人民政府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奖金标准为300万元/人,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金标准为一等奖50万元/项、二等奖30万元/项、三等奖20万元/项。省科学技术合作奖的奖金标准为30万元/个。

同时,省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应根据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省科学技术奖的奖励经费由省财政列支。

此外,省科学技术奖的奖金和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级配套奖励的奖金全部归获奖人所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省科学技术奖奖金和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级配套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弄虚作假 将追回奖章和奖金

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 获奖者剽窃、侵占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省科学技术奖的,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奖章、证书和奖金,并由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同时,对省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的宣传应当客观、准确,不得以夸大、虚假、模糊宣传误导公众。不得在商业广告中将商品或服务表述为省科学技术奖的获奖对象。

禁止利用省科学技术奖励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

11月22日之前公开征求意见

您对此《办法(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话,可以在11月22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nskjtjlc@163.com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319房间。

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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