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印发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21-10-26 18:07:34 来源: 郑州日报


省直青年人才公寓咋申请?租金如何?咋退租?暂行办法来啦。10月26日,记者获悉,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配租管理、租金管理、日常管理等作出明确。

明晰各部门行政管理工作

人才公寓包括哪些?暂行办法明确,省直青年人才公寓,是为解决省直青年人才安居需求建设的省直青年人才租赁住房。

哪些部门负责相关工作?暂行办法明确,省事管局负责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行政管理工作。委托河南省省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申请、分配、退出等管理工作。河南省豫资青年人才公寓置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负责做好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运营维护和运营期满资产移交等工作。

青年人才可申请承租

哪些人可以申请省直青年人才公寓?暂行办法提出,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配租对象为省直青年人才。根据房源筹建情况,逐步扩大配租对象范围。

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暂行办法提出,申请承租省直青年人才公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郑州市内五区和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自有住房,未承租保障性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含)以上。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的我省高层次人才或在从业领域贡献突出、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

同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累计租期不超过9年。

暂行办法明确,省直青年人才公寓实行租期制,租期不超过3年,期满仍符合租住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续租需在租期期满前2个月向省直保障房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续租不得超过两次,累计租期不超过9年。

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租金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70%,与同区域郑州市青年人才公寓租金标准基本保持一致。

九种情况需要退租

什么情况要退租?暂行办法明确,省直保障房中心应当加强对入住人员的动态管理,定期上门了解租住情况。

入住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承租房:

入住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郑州市内五区和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因购买、继承、受赠、婚姻状况变化等原因取得自有住房或承租保障性住房的;

租赁期满未提出续租申请的;

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无正当理由,一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未在承租房居住的;

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的;

在承租房内从事或存在违规违纪违法活动的;

因工作原因(调动、辞退、辞职等)离开省直和中央驻郑机关、企事业单位或郑州市的;

转租、合租、出借或擅自调换承租房,改变承租房用途;故意损坏或擅自改装承租房,拒不纠正的;

其他违反租赁协议和信用承诺需要退出承租房的情形。

此外,租赁期满或不再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房内的个人物品搬出,经验收并结清相关费用后办理退房手续。

弄虚作假 要追缴减免的租金

暂行办法还明确了需要责任追究的情况:

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承租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取消承租资格,并从违规之日起,按同期同地段市场租赁价格追缴租住期间的减免租金。

承租人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承租条件而不主动申请退出的,坚决予以清退;对拒不退出的,依法采取法律手段强制清退,并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单位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或审核把关不严的,向相关部门通报并建议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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